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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校内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12:11:25信息来源:本站整理点击量:

各系部、各部门: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系部、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对无法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提出书面报告。

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火灾易发部位的检查,妥善保管、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实验室、图书馆、档案室和实验实训中心等用火、用气、用电重点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明确相关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在使用结束后有专人检查电源等安全设施是否关闭,以免发生事故。

3、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大型电器、锅炉和使用易燃易爆气体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爆炸及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清理校园内的易燃物和落叶、垃圾等,同时要对在校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业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学工处要定期检查学生公寓的安全防火情况,确保防火设备和器材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同时保持安全通道畅通。禁止学生使用"热得快"、"电热毯""小电炉"等违规电器和各种伪劣电器设备,严禁私拉电线占用消防应急灯电源,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教育学生做到人走切断电源,防止引发火灾。

5、基建处要加强对校内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履行动火报批手续,并加大对施工队及施工现场用火、用电、使用电气焊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严防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6、各系部、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并将安全自查结果于121下午1700时前报保卫处,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沙市大学保卫处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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