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0:34:43信息来源:点击量:
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根据《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评先评优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籍学生
二、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指标分配(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结合实际,制定班级评先评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和有关纪律。
2、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分配的指标数评选,不能突破和拆分指标数,如有奖项未达到指标数上限,剩余指标数作废。
3、各班级要严格审查评选资格,特别对学生的成绩、课堂出勤率、违纪情况、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进行核实,如发现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下一学年评先评优资格。
2022年5月9日
附件1:评先评优工作指标分配一览表
附件2:班级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