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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党支部组织学习《高校基层工作组织条例》

发布时间:2022-03-18 11:05:06信息来源:点击量:

 

1217日下午4点,初等教育学院党支部在东校区艺术楼307会议室开展12月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校党委副书记刘先明同志出席,活动由于海同志主持。本次主题党日活动除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外,还专门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在全体与会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缴纳本月党费后,于海同志宣布了本次活动的主题,同时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

会上,于海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于海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后,于海同志还带领大家学习了《二级学院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结合具体的条例内容,帮助大家明确了我院在组织工作上的各项事务的相关要求。

刘先明同志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他传达了近期校长办公会上的6点会议精神,同时动情地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对我院组建的当下和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大家也深受感染,并纷纷表示一定会扎实进取,努力奋进,力求把我院办好、办强。

于海同志最后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了会后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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