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整改“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6-08 16:43:43  发布人:  浏览量:

附: 微信图片_20220608164102.jpg

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整改"回头看"的通知

鄂开大评建办〔202216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分校(学院),直属教学点,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大学、教学点:

根据《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方案》(鄂开大发〔202110号)《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整改的通知》(鄂开大评建办〔202213号)文件精神,定于6月中旬开展全省体系办学评估整改"回头看",专家组按照市、县电大评估指标体系和省校印发的评估整改任务书,对各办学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618-20日。

二、工作流程

1.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各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汇报评估整改成效。

2.查阅支撑材料。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整改任务书查阅支撑材料。重点查阅专科毕业实践、形考环节、面授课、实践教学、自命题试卷、学习支持服务、师资人员名单等材料。

3.反馈意见。向市、县电大反馈"回头看"意见。

三、评分方法

此次评估整改"回头看"总分为1000分,综合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占50%)和评估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占50%),形成最终分数。

2.评估结论将依据3月体系评估分数(占70%)和"回头看"分数(占30%)综合得出。

四、工作要求

1.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及总结,自评报告及自评打分表(根据整改情况修订)。电子版615日下午17时前发送省校评建办邮箱hbkdpjb@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专家组带回。

2.提交教职工花名册、学生花名册(详见附件34)。电子版615日下午17时前发送评省校建办邮箱hbkdpjb@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专家组带回。

3.按照市、县电大评估指标体系和省校印发的评估整改任务书准备好支撑材料。

4.提供一个主会场,能够满足汇报、反馈需要(原则上参加汇报、反馈人员为专家组、校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

5.请安排专人与专家组联络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做好评估接待安排。专家组信息另行通知。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要求真落实、条件真改善、质效真提高。本次"回头看"分数将与初评分数综合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将抄报省教育厅,抄送全省各市、州、县教育局和有关单位。

省校评建办联系人:胡洁 联系电话18986168651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整改"回头看"专家名单

        2.评估整改"回头看"安排一览表

        3.教职工花名册(样表)

        4.学生花名册(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