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8年度荆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
近日,荆州市政法委下发《关于落实2018年度荆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的通报》(荆政法(2019)10号),我校被评为"2018年度荆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2018年,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严格落实市综治委与学校签订的《荆州市2018年市直和中直在荆单位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要求,按照市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抓安全、护稳定、保长安"工作主线,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校综治办根据《荆州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评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材料报送工作,经检查组和市纪委监委、市维稳办、市委防范办、市委政法委、市扫黑除恶办、市信访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教体局、市安监局、市保密局、市处非办等职能部门按《2018年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组对市直单位考评积分细则》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市直单位2018年相关情况责任分解表》标准对我校进行年底考评和过程管理计分,最终审定我校为2018年度综治优胜单位。
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此项荣誉来之不易,这是全校师生共同努力、辛苦付出的成果,也是我校近十年来首次获此殊荣。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
校综治办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