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3〕5号)和荆州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3年职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切实加强统一管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促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学院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我院2013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11、2012年的年度考核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上级职改部门相关规定。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执行。
除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外,其他系列2011年度、2012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今年评审有效。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以评教评学的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
(五)专业技术业绩及科研水平条件
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符合上级职改部门规定的相关申报评审的基本要求。
四、申报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评审办法
1.个人报名。凡申报人员须到组织人事处报名登记,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在学院网站上下载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等相关表格。报名时间:
2.材料审核。各申报人员于
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学科评议组和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评审。根据市人社局批准的申报计划,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拟定推荐评审人选。
4.公示公告。学院将拟定推荐人选公示。
5.推荐上报。公示通过人员材料报上级职称评审部门进行评审。
(二)校内报送材料的内容
1.《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
2.代表作及论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写正文部分、版权页、封底;
3.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用夹子夹好,不装订,同时提供相应原件);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复印件(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需要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
(4)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除高校教师系列申报高级职称外,其他申报者必须提供);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要求所任课教学系部教研室、教学系部、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和近1学期主要课程教案(需经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10)科研材料;
(11)2011、2012年《年度考核通知单》复印件;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原件)。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1.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2.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重点章节教案。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3.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五、评审费按市职改办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400元,中级每人200元。


2013职称评审表 格(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