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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组建模式与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适应性

发布时间:2016-04-25 00:30:12信息来源: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点击量:

   [摘要]现有职教集团典型的组建模式有两种:政府主导型和学校主导型;高职校企合作的典型运行机制有行政—计划式、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三种。通过分析职教集团组建模式和校企合作的组织特点、合作基础、合作目的和利益分配,以及职教集团中校企合作运行实践,得出政府主导型与行政—计划式相匹配,学校主导型与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相匹配。

   [关键词]政府或学校主导 职教集团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适应性

    一、职教集团典型的组建模式

    职教集团组建模式的分类由于其标准不一,划分也不一样。从主导者的角度来划分,有研究者认为我国职教集团主要有学校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等形式①。其中,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占绝大多数,企业主导型职教集团最少。因此也有研究者认为,我国现有职教集团的组建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由政府牵头,整合行政区域内的职教资源,如河南职教集团、上海松江职教集团和卢湾区职教产业集团、江苏(苏州)职教集团等。二是学校主导型职业教育集团。以某高等职业教育主体为核心,以创建、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其他的教育主体、企业、用人单位等组成,如浙江大港职业教育集团、安徽新华职教集团、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等。②按照地域职教集团发展特色来划分,有研究者认为全国可以分为"津,豫、苏、鲁"四种典型模式;③从内部协作形式来划分,我国职教集团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以下六种模式:"以城带乡"的河南模式;"1+1+1"的海南模式;"县域统筹"的开封模式;"社区统筹"的天津模式;"校企合作"的天津模式;"三二分段"的江苏模式。④这些划分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我国职教集团的发展现状。从主导者角度的划分,比较清楚地突出了政府和学校在组织中的作用与地位;从内部协作的角度划分,突出了组织的运作模式;从地域角度的划分,凸显的是地域特点。

    二、高职校企合作基本模式及其运行机制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

    按照企业和学校合作层次划分,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学校企业合作投资办学式。这种校企合作模式中,学校和企业都是投资办学的主体,但是企业并不参与实际的人才培养活动,只参与学校利益分配。二是校企人员互动教学式:这种合作模式主要是学校和企业互派人员参与活动。企业每年派行业专家来学校参与教学活动,把企业先进的技术带进学校课堂,丰富教学内容;或者企业人员参与学生实习阶段的教学。同时学校也派教师去企业参与技术的指导和推广以及企业员工的在职培训工作。三是校企就业合作式:这种合作主要局限于学生的就业,并且以企业接纳学校毕业生为主要目的。学校负责毕业生质量的管理。四是校企协作科研式:这种合作主要是以技术、产品的研发为中心任务。企业和学校共同协作参与科研项目,共享项目研究的成果,共同参与研究成果的推广,并共享成果推广的收益。五是校企合作产业式:产业式的合作主要是学校与企业存在共同的利益结点,并以此为基础共同进行产业的开发,在此学校身份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并不是人才培养的基地,而是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共同体,是新企业的管理者或参与者。六是校企合作产学研式:产学研合作是校企合作的高级形式,它集中了前面科研、教学与产业合作等形式的优点,不仅有企业参与教学,还有校企共同研发高新技术,并且直接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使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指在人类社会有规律的运动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它是引导和制约决策并与人、财、物相关的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行为的内外因素及相互关系的总称。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明确了一定的合作形式,具备了一定的组织结构,在合作过程中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从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以上六种合作形式的运行机制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

    1.行政—计划式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于学校企业合作投资办学模式和互动教学模式中。在此企业主要以投资计划形式对学校的办学产生影响,学校和企业组织共同的财务机构,负责投资的数量和方向以及投资的收益分配等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学校和企业以人员的交互培训作为主要合作形式,学校教师提供理论教学培训活动,企业人员提供实践教学培训活动,促进双方相关人员的实践和理论知识的提高。同时,运行过程中的行政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他们为合作机构提供正常运转的常规管理服务,以使计划不偏离预期的轨道。

    2.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于就业、科研和产业合作模式中。在这几种模式中,学校主要负责合作的指导工作,企业主要负责提供服务。学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的目标,对就业需求、科研协作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方向性和具有定量性的指导。企业作为重要的合作方,为学校学生的就业、科研技术的协同攻关以及学校产业的发展定位提供有效的服务。

    3.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于产学研合作模式中。由于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企业和学校互为主客体关系,在不同的合作领域承担不同的责任,同时另外一方有责任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学校和企业在这种运行机制中既是推动合作的主体,也是承担监督工作的客体。

    三、职教集团典型的组建模式与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适应性

    (一)职教集团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适应性的理论研究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职教集团组建模式各不相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也因分类标准的不同而不同。关于职教集团组建模式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适应性问题,必须在同样的标准下进行划分和研究,得出的结论才具有针对性。有研究者认为,组织化运作模式最适合契约型职教集团的发展,因为组织化运作有利于职教集团核心能力的形成,有利于克服单一市场化运作的缺陷,有利于合作机制乃至市场化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网络组织关系的建立。⑤也有研究者提出,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的创新在于"建立基于校企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建立基于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机制;建立基于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建立基于优势互补的共享机制"。⑥这些研究针对的是职教集团整体而非具体事务,未把校企合作置于职教集团的具体环境中,因而无法对职教集团应采取何种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更为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指导。

    从现有职教集团主要的组建模式来看,政府主导型和学校主导型占多数,因此,选择这两种作为本文研究的对象。研究在两种不同组织模式背景下,最适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从主导作用的角度来看,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适合采取行政—计划式的运行机制,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适合采用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

    1.组织特点。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的核心是政府,学校和企业是主要参与者。其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行政立法,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学校与企业在区域职业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教育发展规划对学校和企业的职业教育发展指明方向。企业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下,根据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对参与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相应的投资计划、技术支持计划以及相应的发展计划,以履行企业服务社会的一部分责任。学校在政府的支持下,制订相应的校企合作计划,并负责校企合作机制具体运行的行政事务。因此,政府、学校和企业进行合作的主要运行机制与行政—计划模式相匹配。而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的核心是学校,企业是主要的参与者,政府的身份是指导者或监督者。由于学校不具备行政立法的功能,对内部组织成员的约束能力比较弱,因此,集团内的行政规章制度无法在组织结构中有效执行。企业和学校在互利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提供相关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数量没有严格的规定。政府对企业参与办学的活动进行适当的指导和监督,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规,政府无权对企业提出更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因此,学校、企业和政府进行合作的运行机制与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机制相匹配。

    2.合作基础。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中合作的基础是社会责任。政府、学校和企业都出于对社会的教育责任而进行合作,为使合作更深入有效,政府需履行行政功能和计划功能,学校和企业需履行计划功能和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功能。在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中,合作的基础是信任。政府、学校和企业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为促进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合作,彼此提供对方所需的服务,同时政府在信任的基础上对学校和企业的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便利性服务。

    3.合作目的。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合作的目的为实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因此,以政府为主导,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在政府行政政策的指导下企业和学校为实现共同的职教愿景而制订各自参与职教活动的计划,并把计划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之中。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合作的目的是为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因此,以学校为主导,联合企业加盟办学,邀请政府参与办学,并对办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此种目的与学校的发展密切相关,而与企业的发展并无直接关联,企业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出于良好的意愿进行合作,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提供和接受服务。

    4.利益分配。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中,最大收益方不是职教集团成员而是社会民众。因此,政府、学校和企业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分配,只有各自职责的分担和义务的履行,共同职教愿景的实现就是他们最大的利益。在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中,学校和企业共享合作成果,根据各自的付出进行利益分配,以获取相应的回报。因此,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在这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关系到参与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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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职教集团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适应性的实践

    目前,政府主导型主要代表有河南职教集团、上海松江职教集团和卢湾区职教产业集团、江苏(苏州)职教集团等;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的主要代表有浙江大港职业教育集团、安徽卫生职教集团、环境保护职业教育集团、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等。自成立以来,各集团都取得了不同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职教集团运行实践及其成效。第一,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实践。河南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运作模式可以概括为"政府统筹,龙头带动;校际合作,校企结合;以城带乡,互利共赢"。具体而言,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以城市名牌中、高职学校为龙头,以农村中职学校为主体,以龙头学校的品牌专业为纽带吸收相关行业、企业及科研单位参加。政府统筹主要体现在政策和资金投入上的重点倾斜。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行政指导和统筹规划的职能,调动了校际有计划的合作办学,打破了校际的教学封闭状态,开展多学科、多专业的教研交流,提高了各成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0.2万人,首次超过全省普通高中招生人数。至此,全省中职在校生已达到183万人,居全国首位。⑦苏州职教集团政府的作用也体现在财政投入上有重点倾斜,在政策上支持职教集团学校扩大招生,并通过专项补贴、税收减免等,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并从制度安排上鼓励大型企业全方位参与职业教育,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兼任职教集团董事长。⑧实现了信息共享,生源合作,提高了人才培养水平,优化了集团内毕业生配置,促进了集团内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⑨第二,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实践。环境保护职业教育集团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的主导下,由长沙环保职院牵头,联合集团相关企业及其他高职院校合作开发的五个环保专业的专业标准被教职委定为规范标准,在全国130多所开设环保专业的高职院校中施行;共同完成科研项目,总经费高达932.8万元,产出了高水平成果;共同开发培训项目,拓宽办学渠道,年培训18000多人,涉及项目资金300亿;校企共同攻克技术难关,提供技术服务。近三年来,长沙环保职院牵头,为企业进行厂区扩建、开发、垃圾处理、污废水处理等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200多项,创收金额2700多万元;开展污染源普查及治理工作10多项,创收金额330多万元;开展环境分析测试技术服务90多项,创收金额450多万元。⑩第三,职教集团运行成效。从以上实践来看,政府主导型职教集团主要采用了行政—计划式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行政作用,并通过统筹规划有效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通过政策倾斜调动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通过财政倾斜提高了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同时也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学校主导型职教集团主要采取了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运行机制,政府对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学校争取外部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吸引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办学活动。政府的统筹规划与政策倾斜比较缺乏。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集团的校企合作情况来看,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在利益基础上提供所需的服务,学校通过培训企业员工以及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赢得了一定的办学资金,企业也从中获得了生产条件的改善和技术的提高。

    2.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同类型的职教集团,通过校企合作获得了一部分办学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制约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第一,集团组建模式与相应的运行机制适应性探索不足。有些集团缺乏对自身特点、组织成员以及合作程度的深入了解,盲目采取与自身组织结构和需求不相适应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无论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学校主导型,都寄希望于政府发挥行政主导作用,为校企合作的发展开山铺路;同时很多学校也寄希望于企业更加主动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活动;也有职教集团采用了拿来主义,套用别人的成功经验。所有这些都因缺乏与自身活动相适应的配套运行机制,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各自抱怨的情况时有出现。第二,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功能作用没突显。无论是行政主导性作用还是指导与监督作用,政府对校企合作支持力度普遍存在不足,如:区域性校企合作规划出台比较少,相关政策普遍滞后甚至缺位,政府的行政功能没有落到实处。河南、江苏和湖南等省的政府主型职教集团中,虽然政府在资金上给了一定的倾斜,但是其宏观规划、资源整合、行政立法等作用的发挥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校企合作项目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计划进行。第三,运行机制不完善,组织结构比较松散。运行机制的不完善是所有职教集团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与组织相适应的良好运行机制及其配套的组织管理机制、资源重组机制、政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集团章程并不能产生政府法规同样的效力,董事会也不能成为组织结构内部的粘合剂,这样政府、企业和学校三方权、责、利就没办法落实,没有任何一方因其行为活动影响了集团的发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也就无法保证校企合作的有序、正常运转,达到预期的效果。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与企业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董事会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组织结构比较松散,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这种合作势头的持续性和发展性并没有表现出来,随时存在结束合作关系的可能性。第四,企业参与意识不强。目前绝大部分企业的参与都建立在利润驱动的基础之上,社会责任的驱动力量很微弱,有意识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单位也比较少。从目前政府主导的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发展情况来看,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于增强企业的参与意识具有良好的效应,同时校企合作与政校合作、政企合作相结合更加有利于其工作顺利开展。

    四、结语

    在众多的职教集团中,运行比较良好的校企合作较少,其中有运行机制缺失或滞后的原因,也有运行机制与所处环境不相适应的原因,但无论何种状况,其中存在的问题都已经约了职教集团平台中校企合作的开展。只有明确了合作的基础和目的,理顺了组织结构与利益分配中的主体与权责,选取适合本集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职教集团这一校企合作平台的功效,并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作者简介]罗汝珍(1975- ),女,湖南新化人,中南大学在读博士,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湖南 长沙 410083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9-0005-03

    [注释]

    ①杨柳,易玉屏,夏金星.职教集团组建模式的分类与特点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20):38.

    ②胡晓辉.职教集团组织模式分析及改进思路[J.职业技术教育,20081):28.

    ③王雪莲.国内职教集团十余年发展概观[J.教育与职业,20085):11.

    ④黄才华.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基本问题的探讨[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3):228.

    ⑤徐海峰,王明伦.如何突破契约型职教集团发展的困局——一个组织化的分析视角[J.职教论坛,201027):22.

    ⑥丁金昌,童卫军,黄兆信.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创新[J.教育发展研究,200817):68-70.

    ⑦姚文峰."河南模式":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新路[J.现代教育管理,20104):98-99.

    ⑧崔永华.职教集团经营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0917):11.

    ⑨马万全江苏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践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21):42.

    ⑩唐小艳,刘春光,罗汝珍,等.职教集团发展之成效、困境与对策[J.现代教育管理.2011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