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经过公开招标或年度审查,已经确定2015度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服务)范围包括:汽车、计算机、服务器、办公设备、网络安全产品、数码产品、空调、办公家具、档案装具、会议宾馆、汽车保险、汽车加油、汽车维修、轮胎。
二、本次协议供应(服务)商的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5年度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
三、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协议供应商自愿签订了《荆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承诺书》(见附件2),其联系方式见附件3。
各类协议供应(服务)商承诺的价格优惠率,是指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市场实际成交价(最低价)的基础上再给予政府采购的优惠率。
协议供应商范围内商品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其承诺的价格优惠率不变。
四、汽车、计算机、服务器、网络安全产品、数码产品、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等项目,其产品属协议供货范围的,经审批后应在协议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档案装具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的,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程序上报计划,采购办下达采购方式后,市直单位可在档案装具协议供应商中按中标价格及优惠率实行协议供货。
五、市直单位所有会议实行政府采购,会议采购具体程序是:采购单位应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通过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填报会议采购计划。会议采购计划应严格按照《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编制会议预算,并注明会议名称、会议地点、会期和参会人数。经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市采购办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与协议宾馆衔接会议事宜。
会议结束后,采购单位将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费用明细单据及发票复印件提供给市采购办审核。审核无误后,采购办出具政府采购确认函。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确认函,按照协议约定以转账方式与协议宾馆进行结算。
会议费开支标准按照《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六、所有市直单位(包括二级、基层预算单位)的汽车加油、保险、维修等项目都应在协议供应商中采购,自主选择供应商,其费用管理与结算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七、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项目,市直单位必须在中标的协议供应商中采购。
八、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凡属在市级协议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制度的要求,在其项目名称、品名、品牌、型号相对应的市级协议供应商处采购。
市直各单位对协议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对不履行承诺的供应商,市财政局将根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及供应商承诺进行警告等处理,直至停止其协议供货资格。
市级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要严格遵守《荆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承诺书》,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活动中,必须按价格优惠承诺,提供其产品和服务。各协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范围,严格按承诺和要求,只限于该供应商在年度招标时确定的中标产品(含品牌),不得跨品牌、跨品目提供非中标产品。
市直各单位和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都应自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构建一个规范、健康、和谐的政府采购市场。
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参照此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1.荆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名单
2.荆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承诺书
3.荆州市2015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服务承诺表
201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