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3
15:09:11信息来源:机械工程系点击量:
各班:
为做好学生证补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4月26-27日,由各班级辅导员到学工处(行政楼一楼)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补证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内容。
2.2012年5月4日前,补证的学生将签批后的申请表(审批程序:辅导员、系部、学工处)交学院办公室(行政楼四楼),逾期不予受理。
3.2012年5月7日,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补办的《学生证》。
4.补证学生交1张一寸正面免冠标准登记照片(将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5.辅导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的内容,严格把关。《学生证》乘车区间若有异动的同学需附相关证明(原则上仅以父母的暂住证或工作证明等有效),须由辅导员亲自与该生家长联系核实,并在"学生辅导员意见栏"明确填写核实情况,签署补办意见。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