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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 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1:48:39信息来源:点击量: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员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在学校各级团组织中,开展2017&mdash;2018学年 "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类别

 1.评选范围:五四红旗集体评选范围为学校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团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共青团员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干部。

 2.表彰类别: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组织已完整创建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团员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团员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14至28周岁(1990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6.按时缴纳团费,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三、评选程序

由辅导员组织所属班级团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各学院在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审(优秀团支部、团总支的申报应先向所在学院党支部提出申请,由学院党支部择优推荐);再由校团委、学工处等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后,提出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评选比例:

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总数的5%,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总数的2%。

五、具体名额:(见附件)

六、评选办法及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党支部汇报,在学院党支部领导下,组织好民主评议及申报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要把评优工作与全面推进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组织观念教育结合起来。各级团组织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健全团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教育,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营造学优、创优、争优的良好氛围。

3.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须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材料(含相关图片资料)。

4.各项表彰的申报需认真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

5.《申报汇总表》及有关材料请于2018年5月11日前报送院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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