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信息化的发展,加强校园网络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应用服务稳定有序运行,以及规范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服务器托管是指为了提高应用系统的访问速度,将部门服务器、应用系统及相关设备托管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数据中心机房,以此使系统达到安全、可靠、稳定、高效运行的目的。
第三条 托管服务的内容
(一)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所需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照明系统、电力系统、恒温恒湿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防静电地板等。
(二)提供实现服务器托管业务所需的标准网络环境,包括标准交换机接口、互联网络出口、空间环境等,并配备专业的网管工程师为相关服务器提供网络服务。
(三)保证被托管的服务器设备可持续获得电力供应。
(四)提供免费IP地址和域名服务;
(五)提供服务器或服务器空间服务;
(六)提供防火墙安全管理服务;
(七)在托管方系统技术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服务器机房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同意其进入机房相应的区域进行被托管服务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八)信息中心负责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络服务器机房的日常运行维护,保证其运行的安全、稳定、可靠。
第四条 托管服务器的学院或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一)配备专职管理员,根据"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被托管服务器及运行其上的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系统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应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二)有权对应用服务器进行维护
1.托管的独立服务器、虚拟化服务器以及应用系统,可通过内网远程系统对被托管的应用系统服务器进行配置、管理以及更新内容等操作。
2.托管应用系统如需应用系统管理员作任何操作系统级的配置修改,必须通知信息中心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如在托管的服务器开展其他网络增值服务,应向信息中心出示相关的许可证,经信息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托管方系统技术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服务器机房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进入机房相应的区域进行被托管服务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提前与信息中心机房管理人员预约;
2.办理登记手续,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五)托管方学院或部门承诺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不进入网络:
1.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内容。
2.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内容。
3.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
4.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六)托管方学院或部门的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因托管方应用系统的信息内容而引起的一切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均由托管方学院或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七)托管方应用服务器设备应符合邮电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信特性、通信方式等。
(八)未经信息中心书面同意,托管方学院或部门不得将本托管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服务器托管的流程
(一)荆州理工职业学院下属的学院或部门填写《服务器托管申请表》,报信息中心;
(二) 信息中心对服务器托管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相关学院或部门;
(三) 需托管服务器的学院或部门的主管领导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签署《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四) 需托管服务器的学院或部门与信息中心签署托管协议,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要求和责任,信息中心按照协议做好服务。
第六条 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