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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12-29 20:56:43信息来源:教务处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保证教与学信息渠道的畅通,使教学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效率更高,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成立了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教务处在每个班级聘任3名左右学习成绩优良、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做事公正公平并愿意参加此项工作的学生为教学信息员。任期一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连续聘任。信息员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务处、系部的组织下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反馈学院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客观公正地收集和反映教师的教学情况(教学准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等);上课纪律情况(迟到、早退、课堂秩序等);教学效果等。

2.客观反映学生上课情况(候课率、到课率、听课及作业完成等)、晚自习情况及学习要求。

3.反映考试(考场纪律、考风等)的情况。

4.反映其他与教学密切相关的情况。

5.遇到特殊的教学情况或突发的教学事件,及时与系部、教务处联系,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6.参加系部和教务处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7.协助系部、教务处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8.及时将学院有关教学改革的信息传达给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客观公正地做好信息收集与反馈,不受个人情感和其他因素影响。

2.认真按规定收集反馈信息,不遗漏重要的教学信息。

3.认真填写、按时上交信息反馈表,对信息的表述要做到:事实清楚、情节准确、简明扼要、内容完整。

4.注意信息反馈渠道的专一性,不扩大反馈信息内容的知晓范围。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奖惩

1.教务处每学年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信息反馈情况、相关工作情况,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

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予以解聘。

五、其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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