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5-12-29
15:36:09信息来源:教务处点击量:
各系部: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与《湖北省高等学校"两访两创"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树立对国家和人民强烈的责任感,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我院组织开展了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践行"爱祖国、爱家乡、爱专业"的信念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社会实践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巩固成果,扩大社会实践的影响,表彰先进,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思政教研室评审、人文与社会科学系推荐,教务处审议,学校批准,决定对化学与建筑工程系及贺新周等18名同学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勇于创新,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就业创业、骨干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今后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更大成绩。
具体表彰名单如下:
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奖:化学与建筑工程系
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一等奖(6名):
贺新周 李朝辉 孟育书 丁 澜 蔡 光 朱 鹏
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二等奖(6名):
贡雯丽 牟 诗 严 然 郝小慧 陈 思 彭照维
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三等奖(6名):
柳 园 徐 花 张铖亮 宋文丽 邓 飞 丁 冬
教 务 处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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