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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5 18:02:37信息来源: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4号),现将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度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校团委、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三)专家委员会:聘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校内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职教赛道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参赛规则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参赛对象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允许跨学院(部)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比赛赛制及评审规则
(一)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赛程安排
(一)初赛报名(即日起至7月21日):校团委、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动员及组织学生报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或QQ 67723159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教务处负责动员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参赛并提供系统支持。
(二)校级初赛(7月下旬——8月上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材料初审,择优选拔项目开展线上校级初赛。
(三)省级复赛(8月15日-9月15日):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校赛获奖团队参加省级复赛。
(四)全国总决赛(9月下旬):省赛晋级团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以上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有关大赛详细信息,请及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九、参赛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各校参赛人数不得低于在校生人数10%,各学院应认真对照名额分配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各学院参赛名额分配表
院系名称
总人数
报名人数
项目数
 
电子信息学院
1498
180
49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733
88
24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846
102
28
 
人文与艺术学院
1771
213
58
 
商学院
1161
139
38
 
智能与软件工程学院
1170
140
39
 

十、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APP、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和媒体资源做好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大中专学生踊跃参赛。并参照校赛相关文件安排,邀请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力争每个学院均有高质量的作品参赛。
(二)做好统筹结合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科竞赛、"三下乡"活动和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统筹实施,增加参赛项目数量。要通过办好校级初赛,真正能让广大学生参加比赛,真正发挥大赛创新创业教育的功能。
(三)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各学院要以选拔赛为契机,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在学生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四)各学院的参赛和组织情况将列入本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校团委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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