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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21年校级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3 16:26:34信息来源:教务处点击量:

 一、评选方式

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评定,报大赛组委会
确认。评选采取计分制,主办单位根据各项评分指标,计算各承办单
位最后总得分,总分不限,按排名先后确定获奖单位。
 
二、评选名额 
大赛以学院为单位评定优秀组织奖,本次设奖项4 个,学校将
给予表彰与奖励。
 
三、评分标准
1. 重视程度
(1)成立了二级学院(部)的大赛组织委员会,并及时上报学
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加5 分;
(2)二级学院(部)领导高度重视活动组织,独立举办大赛开
赛仪式加10 分,联合举办大赛开赛仪式加5 分;
(3)符合竞赛宗旨,结合实际,制订二级学院(部)竞赛章
程及指南等,已上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加10 分;
(4)大赛期间举办了学术论坛、讲座交流、校企互动等活动,
活动内容有记录或有报道,加5 分;
(5)大赛举办的赛项能与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接轨的,每个
赛项加5 分(赛项名称和内容应有明显关联性);
2.组织推进情况
(1)二级学院(部)每承担一个赛项的工作,加5 分;
(2)大赛评审公平公正、无投诉,加5 分;
(3)大赛有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集中指导及培训工作,培
训指导方案已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加10 分;
(4)比赛成绩进行公示,并已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加5 分;
(5)根据二级学院学生参赛率,排名第一加10 分,按排名次序
依次递减1 分;
(6)在技能汇报展演中,公开上台展示的赛项所在二级学院,
加5 分;
(7)在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投票满意度最高的二级学院加10 分,
按排名次序依次递减1 分;
3. 宣传报道情况
(1)大赛期间,按组委会要求制作了展板、海报、横幅等进行
赛项宣传,营造良好竞赛氛围,效果较好的加10 分;
(2)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扩大
影响,营造氛围。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对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报道,加10
分;校级媒体对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报道,每篇次加2 分;
(3)有教师或学生竞赛典型案例上报并被采纳的,加10 分;
(4)按要求汇总上交赛务资料,加5 分。
 
四、附则
1. 如发生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情况,由组委会领导小组裁定。
2. 本办法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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