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15:36:35信息来源:教务处点击量: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请各系部在第16-17周填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现将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根据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管理规定(修订稿)》相关规定具体安排教学任务。
2.任课教师主讲课程原则上一学期不得超过3门。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一学期不得低于144学时(即8学时/周),不得高于288学时(即16学时/周)。
3.对于实践、实习、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请务必详细写明开课的周次及开课地点。
4.对拟新聘任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需提供其所具备相关资质材料情况的说明(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
5.请各系部务必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