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学校首页 >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学生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实施办法(草案)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29 15:36:41信息来源:教务处点击量: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实施办法(草案)补充意见

   

为更好的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与《湖北省高等学校"两访两创"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对《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实施办法(草案)》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社会实践具体实施时间安排

1周—第6

学生上交社会实践报告,指导教师批改并填写上交《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工作手册》(电子档)

7周—第10

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集体初选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11周—第12

指导教师上交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电子档)

13周—第14

指导教师集体评定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14周—第16

指导教师集体选定新一轮学生社会实践选题

16周—第18

指导教师分组召开社会实践动员会议,分配任务

二、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评选要求

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应在每学期第12周完成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初选择工作。鉴于本学期实际情况,请指导教师在第14周星期五将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和汇总表(电子档)交给本系部的学生社会实践课程负责人。另原则上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所占的比例不超过本组学生人数的5%

附件一:学生社会实践课程体系负责人分工情况

附件二:优秀学生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学生社会实践课程体系负责人分工情况

序号

系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照明与电气工程系

郭琼

13886640230

2

化学与建筑工程系

刘启

15272647867

3

经济管理系

田远芬

13797389656

4

机械工程系

吴竞

13997555115

5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王国亮

13872236890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工农路22号    邮编:434000   电话:0716-8253805
版权所有: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技术支持:学院计算中心     法律顾问   鄂ICP备:11004384号
厚德 励学 笃行 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