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1. 认真落实期末教学环节,尤其是实践教学环节,确保指导教师和学生到位;
2. 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工作,确保全院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在2012年元月6日前结束;
3. 认真做好评教评学及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4. 组织教师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书,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工作;
5. 组织教师认真填写《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教师个人相关信息;
6. 认真做好教学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 考试时间:
1. 2011级学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经济数学:2012年元月5日上午
2. 各系部的考试工作应在2012年元月5日以前安排;
3. 各系部将本部门期末考试安排表(纸质及电子文档)于
(二) 监考要求:
1. 各系部应于考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做好考前动员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同时组织学生打扫教室卫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 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严格查证,杜绝学生代考、作弊等违纪行为。
3. 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整顿秩序,应认真检查考场布置情况。开卷考试,相邻考生之间左右需间隔一个空位;闭卷考试,相邻考生之间左右需间隔两个空位;考场布置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调整或重新布置。闭卷考试,学生座位上只准放必备的文具;开卷考试可以带老师指定的书籍或资料,其它物品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备查。
4.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应督促学生认真填写学号、姓名等信息,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监考时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看书、看报、抽烟、聊天;不得擅离考场。
(三) 命题要求:
1. 命题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应使用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每门课程要求同时出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 试卷印制前应填写《试卷付印审核单》,即试卷需经命题老师认真审核无误,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印制。
3. 各系部将本部门各门课程的A、B两套试卷样卷(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含纸质及电子文档)汇总后于2012年元月10日前交教务处.
4. 任课教师应于考前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并安排时间下班辅导答疑。
(四) 阅卷、登分要求:
1. 任课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批阅试卷,并做好成绩分析。
2. 任课教师可登录学院网站——教务管理——教务管理系统,开始录入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及送审时间为:
(五) 试卷装订要求:
试卷评阅、登分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将本人所承担课程的试卷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试卷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考场记录单、模板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记载表、试卷付印审核单、学生试卷),交系部存档备查。
三、期末教学检查有关事项:
1. 各系部应认真做好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并填写《作业情况检查表》、《实验报告情况检查表》、《实践教学环节检查表》、《教案情况检查表》、《试卷情况检查表》、《听课记录检查表》、《教研活动情况检查表》,纸介质原件系部存档,复印件于2012年元月10日前交教务处(上述表格应在学校网站"教务管理"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
2. 各系部将本部门的下列材料收齐汇总后于2012年元月10日前交教务处(以下学生材料按班级学生名册学号顺号上交,合班上课的应兼顾各个班级):
① 学生作业本:10本/班课程;如合班上课,学生人数≤50,10本/班课程,学生人数>50,20本/班课程。
② 学生实验报告:10份/班课程;如合班上课,学生人数≤50,10份/班课程,学生人数>50,20份/班课程。
③ 学生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手册及作品:10套/指导教师;如合班上课,学生人数≤50,10套/指导教师,学生人数>50,20套/指导教师。
④ 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⑤ 教师教案、试卷(抽签决定,比例:教师人数的20%)。⑥ 教师听课记录。
⑦ 教研活动记录。
3. 各系部应按照评估要求做好各项教学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学院将进行抽查。
四、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1. 请教师认真核对学院发放的教学任务书,如有异动,请填写《教学任务异动表》,由系部汇总审核后,于
2.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填写《二线教学工作量填报表》,由系部汇总审核后,于
3. 请各系部填写《教师监考费发放表》,汇总审核后于2012年元月9日前报教务处;
4. 请各系部对本系部教师发生的教学事故提出相应处罚意见,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于2012年元月9日前报教务处;
5. 教务处将根据教学任务书及系部上报的《教学任务异动表》、《二线教学工作量填报表》、《教师监考费发放表》、教学事故处罚意见等工作量相关资料汇总、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报学院审批、发放。
二〇一一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