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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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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15:36:55信息来源:教务处点击量:

各系部: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1. 认真落实期末教学环节,尤其是实践教学环节,确保指导教师和学生到位;

2. 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工作,确保全院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在2013118前结束;

3. 认真做好评教评学及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4. 组织教师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书,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工作;

5. 认真做好教学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二、考试有关要求

() 考试时间
1. 2012级学生公共课考试时间相关系部与教务处协商安排;

2. 各系部的考试工作应在2013118以前安排;

3. 各系部将本部门期末考试安排表(纸质及电子文档)于20121227前报教务处。

() 监考要求

1. 各系部应于考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做好考前动员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同时组织学生打扫教室卫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 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严格查证,杜绝学生代考、作弊等违纪行为。

3. 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整顿秩序,应认真检查考场布置情况。开卷考试,相邻考生之间左右需间隔一个空位;闭卷考试,相邻考生之间左右需间隔两个空位;考场布置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调整或重新布置。闭卷考试,学生座位上只准放必备的文具;开卷考试可以带老师指定的书籍或资料,其它物品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备查。

4.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应督促学生认真填写学号、姓名等信息,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监考时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看书、看报、抽烟、聊天;不得擅离考场。

() 命题要求

1. 命题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应使用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每门课程要求同时出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2. 试卷印制前应填写《试卷付印审核单》,即试卷需经命题老师认真审核无误,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印制。

3. 各系部将本部门各门课程的AB两套试卷样卷(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含纸质及电子文档)汇总后于2013125前交教务处.

4. 任课教师应于考前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并安排时间下班辅导答疑。

() 阅卷、登分要求

1. 任课教师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批阅试卷,并做好成绩分析。

2. 任课教师可登录学院网站——教务管理——教务管理系统,开始录入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及送审时间为:2013172013125。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完毕并送审后,打印课程成绩单、成绩分析单纸质文档,将成绩分析单上需手工填写的地方填写完整,并在所有纸质文档相应位置签字后上交系部;系部负责在网上审核教师送审的成绩,并由系主任在课程成绩单及成绩分析单纸质文档上审核签字;请各系部务必在 2013125前完成成绩审核工作,同时将课程成绩单及成绩分析单纸质文档收齐汇总后于2013125前交教务处。

() 试卷装订要求

试卷评阅、登分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将本人所承担课程的试卷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试卷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考场记录单、模板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记载表、试卷付印审核单、学生试卷),交系部存档备查。

三、期末教学检查有关事项:

1.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并填写《作业(实验报告)情况检查表》、《实习、课程设计情况检查表》、《实训情况检查表》、《社会实践情况检查表》、《教案情况检查表》、《试卷情况检查表》、《听课情况检查表》、《教研活动情况检查表》,纸介质原件系部存档,复印件于2013125前交教务处(上述表格应在学院网站"教务管理"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

2. 请各系部将本部门的下列材料收齐汇总后于2013125前交教务处(以下学生材料按班级学生名册学号顺号上交,合班上课的应兼顾各个班级)

学生作业本(实验报告):10/班课程;如合班上课,学生人数≤5010/班课程,学生人数>5020/班课程。

[!--empirenews.page--]学生实习、课程设计手册:10/指导教师;如合班上课,学生人数≤5010/指导教师,学生人数>5020/指导教师;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学生实训手册及作品:10/指导教师;如合班上课,学生人数≤5010/指导教师,学生人数>5020/指导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④ 学生社会实践报告:10/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⑤ 教师教案、试卷(抽签决定,比例:教师人数的20%)。

 ⑥ 教师听课记录。

教研活动记录及总结。

3. 请各系部按照评估要求做好各项教学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学院将进行抽查。

四、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1.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核对学院发放的教学任务书,如有异动,请填写《教学任务异动表》,经系部汇总审核后,于20121228前报教务处;

2.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填写《二线教学工作量填报表》,经系部汇总审核后,于20121228前报教务处;

3. 请各系部填写《教师监考费发放表》,经系部主任审核后于2013122前报教务处;

4. 请各系部对本部门教师发生的教学事故提出相应处罚意见,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于2013122前报教务处;

5. 教务处将根据教学任务书及系部上报的《教学任务异动表》、《二线教学工作量填报表》、《教师监考费发放表》、教学事故处罚意见等工作量相关资料汇总、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报学院审批、发放。

                                                               2012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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