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我院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效果,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与就业能力,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院教学工作的安排,现将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各系部具体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 教务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统筹管理;
2.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宿舍管理;
3. 系部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管理,特别是应加强对学生在企业实习的全环节管理,对指导教师的全过程管理,对辅导员的全方位管理;
4. 辅导员应切实履行对学生全面管理的职责,特别是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及在校住宿学生的管理。
为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系部、各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学院将依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对出现重大教学及管理事故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制定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各系(部)要重视对2011级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与安排,科学制定顶岗实习工作安排,对顶岗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指导教师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相关的要求与措施,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与效果。请各系(部)于
三、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
1. 各专业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尽量将学生安排在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尽可能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2. 为使顶岗实习与就业相衔接,学生可以自主选择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岗位。
四、安排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
1. 各系部应为顶岗实习学生安排好校内指导教师,以确保实习指导工作落到实处,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如仅指导顶岗实习,经报学院审核同意,学生人数可适当增加)。
2. 指导教师应做好顶岗实习指导工作,应在学生顶岗实习前(第13周前)安排不少于2学时的时间对学生进行集中辅导;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通过电话、网络、巡察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各系部应加强指导与管理,不得放任自流。
3. 校内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4. 校内指导教师应指导和督促学生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和《顶岗实习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五、认真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实习结束时,校内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和顶岗实习手册完成情况,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准确。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于
指导教师在批阅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 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内容填写是否规范、完整。顶岗实习周记应不少于16篇,每篇周记不少于200字;顶岗实习工作报告应不少于4000字。
2. 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顶岗实习考核评价"是否由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填写、签名和盖章;
3. 应用红笔全批全改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并有详细的批改过程;
4. 在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栏,应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详细地填写评语,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并签署姓名和批改日期。
六、不尽事宜参见《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