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毕业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的安排,为了更好地做好2011届秋季的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核定工作
毕业生资格核定工作由继教院教务办对毕业生全部课程及毕业论文(社会实践报告)成绩认真审核。凡符合毕业条件者,给予登记;不符合条件者,不予登记,延期毕业。
二、毕业生学费清查工作
2011届秋季毕业生如有欠费的,请务必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所欠学费缴纳清楚,逾期未缴者,将影响毕业证书的办理。
三、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办理工作
1、2011届秋季毕业证只办理一次,于2011年12月16日前提供办证信息及相关材料,过期不候。
2、各位学员办理毕业手续应及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及时办理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办证材料包含:2寸蓝底照片四张(150*210电子照片一份)、高中(或中专、技校)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学籍卡一份等。
毕业材料未交齐者,其毕业证书只能转到下一次办理,后果自负.
四、毕业证发放时间
另行通知
(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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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