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助学班考生需要变更考籍档案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个人相片等信息的,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表(申请表需盖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号、姓名变更需要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姓名变更本人户口本上有曾用名的也可)。所有纸质材料包括盖章后的申请单都作为附件材料上传平台,便于存档查询。
变更个人相片的,其新相片参数规格等须符合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自考助学班考生注册信息需要更换个人相片的分两类情况:
1.未参加考试或未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申请更换相片可按一般程序予以更换。
2.已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更换相片原则上必须是同底考生本人相片。若考生本人新更换相片与原相片差异较大,需考生本人在工作时间持身份证至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考籍科现场采集笔迹,审核通过后按程序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