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17级大专学生、年满16周岁中专学生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5 21:58:54信息来源: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7级大专学生、年满16周岁中专学生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到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了切实做好2017级大专学生、年满16周岁以上中专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据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的精神,经学校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需知

1.报名条件:凡我校2017级大专学生,年满16周岁的中专学生,均应报名参加本次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至少一门职业资格证书。

1)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生需填写《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份/生·一工种)。

2)部分工种已经纳入日常教学计划,此部分工种为必报、必考科目。

2.递交材料: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并于4416点前将《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身份证电子照片(身份证号码命名)、一寸标准头像电子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一起交到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行政楼二楼)。

二、职业工种

1.申报职业工种级别为三级(高级)和四级(中级)

2. 要求学生所报考的职业工种尽可能与其所学专业相关。

3.职业工种详见附表一。

4. 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及证书编号查询网站 http://ms.nvq.net.cn/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8〕9号规定收费。

 

附表一。

四、考试时间

通用工种(省考)鉴定考试时间,上半年5月25-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相关事宜

1. 经鉴定合格者,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2.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行政楼二楼),电话0716-8514164

3.本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解释权归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所有。

 

 

                                20193月28

 

附表一:

通用工种(省考)明细表

工种编号

代号

工种名称

交费标准(中级)

交费标准(高级)

备注

T01

焊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2

8

 

 

电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3

电梯安装维修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4

防水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5

砌筑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6

钢筋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7

机床装调维修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8

模具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09

车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0

汽车维修工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1

美容师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2

育婴员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3

保育员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4

安检员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5

智能楼宇管理员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6

安全评价师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7

劳动关系协调员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19

中式烹调师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20

中式面点师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21

西式面点师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T22

茶艺师

260

320

大专申报三级、中专申报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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