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 检 部 工 作 制 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遵照《建筑工程系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纪检部是在系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下,隶属于系学生会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为了维护我系校园稳定团结的局面,保障同学们的正常学习、生活环境,为其它部门提供纪检保障,搞好我系纪检部的工作,使工作制度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 、职 责
第三条:纪检部的职责是:
1. 负责学生宿舍楼自习时寝室纪律检查,维护各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并为学生会开展本系部性大型活动提供安全保卫工作,维持活动秩序;
2. 加强与保卫处的密切配合,协助保卫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同学防火防盗,作好安全教育工作;
3. 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我系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监督各班学生干部的工作;
4. 广泛了解广大同学对系学生会各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系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和统计,并按时上报系部;
5. 制订和完善纪检部及纪检方面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纪检方面的宣传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组织纪律性;
6. 加强对部门成员及各班纪律委员等下属的考核与指导,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三、 组 织
第四条:系学生会纪检部由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
第五条:部长要严格遵守学生会部长职责,对内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参加各种会议、行使职权。
第六条:副部长、全力协助部长工作,副部长负责主持干事会议,组织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部长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其它一些具体工作。
四 、工作原则
第七条:团结协作原则。继承、发扬学生会的团结互助精神,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实事求是原则。一切都应从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同学们的需求,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为同学们做实事。
五 、附 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系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解释。
沙市大学建筑工程系学生会纪检部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