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日期:2022-07-16 10:51:45 发布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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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管理工作任务,直接对院长负责。
二、协助院长做好科研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评审、科研奖励的申请。
三、负责检查学院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本院教师的科研任务、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协调教研室、教师之间的分工与协作,组织科研力量攻关,建设科研团队。
四、负责组织学院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做好国内外专家的学术交流工作,安排、接待校外讲学专家。
五、协助院长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协调行政秘书制定学院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协助院长制定学院事业发展、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管理学院常规教学工作。
七、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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