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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4 09:17:37信息来源:经济管理系点击量:
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高我院德育工作的实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系部决定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2013级所有在校学生(2011级学生参与6月份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能模范地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素质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班级和学院工作,积极投入社会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占系学生总数的3%(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为7:3)。
2.院级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占院级学生干部总数的5%,不占用系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四、评选程序
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提供候选名单——系党支部审查
——学工处、院团委审核——学院审批。
五、评选要求:
1.各班应认真组织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重要活动。
2.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突破名额和比例。
3.按要求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申请表格均在学院官网学生工作栏中,请各系下载填写)。
4.评选结果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经济管理系。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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