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12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1年度年检合格及2012年经省厅批准成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年检内容
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工作使用《湖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表》、《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情况报告表》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表》,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2、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3、鉴定机构建设与管理情况;
4、考评员管理及培训情况;
5、考务和档案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
(二)组织专班检查(2013年10月)。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在各鉴定所(站)自查自评工作基础上,统一组织省鉴定中心、市州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人员,分组交叉进行年检。具体检查相关工作由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以有效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业务原始记录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开展年检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工作由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组织,各市州及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做好本次年检工作。
(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于
(四)省直管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逾期不报自查自评情况的,视同自动申请撤销《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联系电话:027—86656649
附件:1.《湖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年检表》
2.《职业技能鉴定所情况统计表》
3.《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查自评表》
4.《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2012年度鉴定情况
统计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