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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15:07:58信息来源:点击量:

 各学院:

实验实训室是学校教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场所,参与学生人数多、设备、材料种类多,覆盖专业范围广,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实验实训室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为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并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完成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实验实训中心核查,安全检查情况见附表。

检查内容包括:

1、对所辖实验实训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设施进行检查;将配电柜、药品保险柜、危险品仓库、计算机房和易爆、易燃、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2、对假期中不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应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的开关,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将门用封条封好,在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3、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实训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实验实训室责任人要安排好实验实训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实验实训室每天必须有教师值班监督,不得将实验实训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实训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实训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

4、放假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及其他活动。

三、各学院要根据所辖实验实训室专业特点,制定假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报告。

1)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实验实训中心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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