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和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
二、职称分类
1.教师系列。学校有高、中、初级自主评审权。
2.实验系列。学校有高、中、初级自主评审权。
3.其他系列。学校有初级自主评审权。
三、水平能力测试条件
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以评教评学的结果作为测试的依据,其他系列职称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今年评审有效。
四、申报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1.职称认定
①满足条件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学历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进行认定。
②上报材料
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附件(正反打印装订,手写)。
2.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相关表格,见附件。
3.职称转评
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相关表格,见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应在新的岗位上(或取得同级别职称任职资格)满1年以上。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五、报送时间
截止11月20日下午5点,请将装订好的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报者,不能参加今年职称评审。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