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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12-29 10:45:51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处点击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生的合法正当权益,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沙市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申诉的受理?

第三条学生提出申诉应坚持严肃、认真、诚实、保秘的原则;学校处理学生的申诉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处理学生的申诉。申诉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1人)、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2人)、教务处工作人员(1人)、保卫处工作人员(1人)、教师代表(3人)、学生代表(3人)和相关院系领导(1人,非常任)等12人组成。?

第五条参与申诉处理的委员如系某一申诉事件的当事人或与该事件有利害关系,则应当对该申诉事件申请回避,并由申诉委员会或原单位推荐适当人选补任,补任人员的职权限于该申诉事件。?

第六条申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受理申诉、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送达申诉处理决定等事宜。?

第七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学生本人受到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第八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须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或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此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委员会不再受理。?

第九条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复印件)。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院系、班级、学号及其它基本情况;?

(二)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三)提出申诉的日期。?

申诉材料不全的,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诉。?

第三章申诉的处理程序?

第十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学生申诉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处理该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学生申诉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书面审查或开听证会的方式处理申诉。决定采取听证会的方式进行调查的,应按照召开听证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决定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的,也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必要的查证。?

第十一条申诉人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查:?

(一)原处理决定适用依据不当;?

(二)原处理决定程序不符规定;?

(三)原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不清或有新的证据证明事实不符;

(四)有证据证明作出原处理决定的有关人员有徇私枉法行为的。?

第十二条听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二)做出处分(处理)的经办人就有关事实和依据进行陈述;

(三)申诉当事人就事实、理由、证据或依据进行申辩,并可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四)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可以就有关证据进行质问,也可以向到场的证人发问;?

(五)有关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十三条听证主持人由申诉委员会成员担任,在听证活动中应公正的履行主持听证的职责,保证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和其他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会秩序,如实回答主持人的询问,依法举证。听证记录人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如实进行笔录,并由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和当事人当场签字或盖章。?

第十四条申诉委员会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参加,做出处理意见时应有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申诉委员会应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下列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一)原处分(处理)决定正确的,维持原处分(处理)决定;?

(二)原处分(处理)决定不当的,做出变更原处分(处理)的建议。

申诉委员会视情况送相关部门或校长办公会议重新研究决定。相关部门或校长办公会议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此决定为学校的最终决定。?

第十六条学生申诉委员会对变更留校察看及以下的处分的,直接做出决定,且为学校的最终决定;变更开除学籍处分的,提出建议,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学生申诉委员会要将申诉处理决定书通过本人签收或邮寄送达并在校内公告的方式及时送达到申诉人。

第十八条在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九条在未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学生可以撤回申诉。要求撤回申诉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的申请书后,可以停止受理工作。?

第二十条学生对申诉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湖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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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经校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二条对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的校内申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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