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评选条例
第一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由广东省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公司)出资设立,主要用于奖励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电光源技术等工科类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为了做好该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总额为人民币25000元/年,其中一等奖学金2000元,1名;二等奖学金1000元,10名;三等奖学金500名,26名。?
第三条学校设立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第四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爱国爱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
(三)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身心健康。?
(四)家庭经济困难、自强向上并获得院级以上奖励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向学院(直属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直属系)审查、教务处复核其学习成绩后,报沙市大学雪莱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本规定的评选条件评审,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公示一周,对无异议者,择优评定出当年获奖学生。?
第八条学校设立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专门帐户,并由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款项的接收、转拨及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对获得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雪莱特奖学金"的学生,优先向雪莱特公司推荐就业。?
本条例自2005年9月起执行,其解释权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