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员保洁员奖惩条例
为鼓励先进、严明纪律、激发员工努力工作,忠于职守,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使管理员、保洁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现制定沙市大学管理员、保洁员奖惩(暂行)条例,望遵照执行。
一、奖励?
(一)学校每学期对宿舍管理员、保洁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并按8%的比例评选"最佳管理员"、"优秀保洁员"。评选条件如下:?
1、坚持出满勤,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脱岗行为;?
2、工作态度好,工作表现突出;?
3、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协助、配合学校做好其他管理工作;?
4、及时收缴、上交违规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经发现能及时收缴并上缴学生工作处;?
5、所管楼栋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二)对评出的"最佳管理员"给予每学期200元奖励,"优秀保洁员"给予每学期100元的奖励。?
二、处罚:?
(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5元/次;半小时以内,罚款10元/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三天以内按十元每天扣除工资,超过三天取消当月绩效奖励,或者扣除当月工资50元。事假必须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三天以内按15元/天扣除工资,超过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旷工一天者罚款50元,旷工三天将给予除名(包括不请假例岗)。?
(三)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者,罚款10元/次
(四)工作时间看电视、打牌者罚款10元/次。?
(五)宿舍管理员因监控不力,致使宿舍内公共区玻璃破损,罚款10元/次。?
(六)宿舍管理员未认真履行出入登记制度,放入闲杂人员(包括发放商业广告和到宿舍内推销人员)罚款10元/次,如有异性出入寝室(工作需要除外)罚款20元/次。?
(七)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致使所管楼栋发生盗窃事件,对该楼栋宿舍管理员、保洁员分别处于每起20元的罚款。?
(八)宿舍管理员应严格杜绝宿舍内一切安全隐患,如所管辖宿舍楼发现违禁品,对宿舍管理员处以2元/件罚款;如宿舍管理员主动收缴违禁品则给宿舍管理员1元/件给予奖励。?
(九)宿舍管理员应随时巡查各楼层,如发现所属楼栋有学生私接电线,发现一起扣10元。?
(十)宿舍内若发现经商行为,宿舍管理员不予制止或者参与,每次罚款20元。(十一)应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宿舍管理员若私自送电,每次罚款10元。未按规定时间送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工资。
(十二)凡酒后上班者,一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工资。若上班时间酗酒、赌博者一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给予除名。
(十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领导指派工作,一次罚款10--20元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将给予除名处理。?
(十四)若所管楼栋发现打架斗殴,宿舍管理员未组织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或及时上报,致使人员伤亡的,扣除宿舍管理员当月工资的50%。?
(十五)若所管楼栋因宿舍管理员失职造成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视情节将给予宿舍管理员扣除月工资并给予除名,若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