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分团委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团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团94周年,扎实推进学院各级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各项工作,通过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增强团员意识,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调动团员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各项建设,更好地服务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经院团委研究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决定在学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评选2012—2013学年度优秀分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活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类别
(一)评选范围:优秀分团委评选范围为学院各系分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范围为团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共青团员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干部。
(二)表彰类别:优秀分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 优秀分团委: 2个。
(二) 优秀团员:155名(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团员人数的5%)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共青团员意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团规团纪,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起模范作用。
2.品德端正,思想修养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在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3.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素质教育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三)优秀团干:57名(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分团委、团支部人数的2%)
优秀团干除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担任团组织的相关职务,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强,组织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勤于思考,锐意进取,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群众基础好,师生评价高,工作成绩显著。
三、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分团委推荐—辅导员审查—系党支部审核—院团委审批
四、具体名额:(见附件)
五、评选办法及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向各系党支部汇报,在征求系党支部及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民主评议工作,确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要把评优工作与全面推进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组织观念教育结合起来。各级团组织要借这次评优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健全团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教育,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营造学优、创优、争优的良好氛围。
3.认真组织、积极深入、规范管理,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
4.评选结果以分团委为单位于
共青团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附件:
|
名额 系部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 |
|
照明与电气工程系 |
7 |
18 |
|
机械工程系 |
10 |
26 |
|
经济管理系 |
14 |
36 |
|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
2 |
7 |
|
化学与建筑工程系 |
12 |
31 |
|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
12 |
37 |
|
总计 |
57 |
1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