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培养和造就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校风、学风、班风建设,根据荆州理工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等相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班级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申报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学校,能模范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考试没有不及格的情况。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讲究个人卫生,积极搞好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良好,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
2."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
(1)除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申报条件外,还应担任学院和班级学生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热心学院、班级和社团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学院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较出色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3."先进班级"申报条件
(1)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班级服务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全年无重大违纪事件。
(2)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中成绩显著。
(3)在创建优良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辅导员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院党支部组织初审。
"先进班级"由各班或学生社团根据各有情况向本系或所属部门申报,各学院或部门在申报基础上择优推荐。
2.由学工处及相关部门对初审情况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集体和个人。
3.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在校在籍学生的5%,优秀学生干部:在校在籍学生的2%
五、申报名额:(见附件)
六、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和组织。各系把评选活动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
2.认真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班级申请表》。申报"先进集体"须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材料(含相关图片资料)。
3.《申报汇总表》及有关材料请于2018年5月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级"申报名额
2.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申报表
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班级"申报表
5.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申报汇表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