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中专部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
一、综合测评办法
(一)综合测评在每学期结束后,由班主任指导,各班级组织实施,每学期测评一次。
(二)测评程序:
1.学生根据本人一学期的表现,如实写出个人书面小节,并就各项分别自我评分。作为学生自我评价的参考。
2.班级评定
每班成立由11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其成员包括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和8名学生代表。结合班级各项操行加减分对本班同学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上交一份到学生科审查备案。
二、综合测评内容和评分方法
测评计分满分为100分。将学生的政治态度、品德修养、行为表现分为10项,每项10分。每项又分为四个等级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班主任根据班级操行分的具体加减分结合10项评分,给本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评比得分= 10项综合得分×30% + 操行具体加减分得分× 70%
具体项目内容及分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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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A等 10分 |
B等 9—8分 |
C等 7—6分 |
D等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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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态度 学习风气 学习学期 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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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风严谨。勤奋学习,刻苦专研。维护教学秩序、遵守教学纪律,无作弊行为。 学期平均成绩90分以上 |
学习目的较清楚,专业思想较巩固。学习努力,能完成教学要求。遵守学习纪律。无旷课早退。一学期迟到少于3次。 学期平均成绩85—89分评9分;75—84分评8分 |
学习目的欠明确,专业思想不巩固。学习不够努力,满足现状,勉强完成教学要求。学风不够严谨。学习纪律较松懈,每学期旷课、早退少于两次,迟到少于5次。 学期平均成绩65—74分评7分;60—64分评6分 |
缺乏明确学习目的,不热爱医学专业。学习不努力、学风不严谨、时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学习不能完成教学要求,经常迟到、早退、旷课。 学期平均成绩59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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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治态度 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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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进步,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主动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和秩序。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
关心国家大事,要求上进,热爱祖国。维护社会和学校安定团结。 |
基本能理解党的方针、政策,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一些模糊认识或错误的看法。 |
对党的改革开放等政策、方针认识上存在模糊或错误的看法,有不负责任的言行,无远大理想抱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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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纪观念 国家观念 |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自觉维护民主和法制。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
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履行公民义务。 |
一般能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偶有轻微的有悖法纪的言行,但能接受批评,认真改正。有一定公民意识。 |
法纪观念淡漠,公民意识模糊。有有悖法纪的言行,对错误认识和改正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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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遵守校规 维护校纪 |
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校园秩序。模范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公共秩。 |
维护学校安定团结和校园秩序。遵守纪律和各项规定,无违纪行为 |
一般能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偶有较轻的违纪行为,但能接受批评,认真改正 |
纪律观念淡漠。时有违反校纪行为。干扰或破坏教学秩序或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对错误认识和改正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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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集体观念 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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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能顺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关心同学、团结互助,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争取并较好完成社会工作,责任感强。 |
集体主义观念较强,关心集体,与同学友爱相处。愿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对承担的集体工作和社会工作责任心较强,完成任务较好。 |
有一定集体观念。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有时不能服从集体利益,能参加一定的集体活动。与同学相处有时欠谦让和宽容。能完成社会工作,但质量较差。 |
集体观念淡漠,常坚持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与同学关系紧张。不愿承担集体工作。不能完成交给的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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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为规范 文明礼貌 |
模范带头遵守校纪校规,行为规范。按学校规定穿校服、佩带学生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烫发、染发、不佩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
遵守校纪校规,行为规范。按学校规定穿校服、佩带学生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烫发、染发、不佩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
教好遵守校纪校规,行为规范。有时按学校规定穿校服、佩带学生卡。基本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时烫发、染发、佩带首饰、男生有时留长发。 |
基本不遵守校纪校规,行为规范。不按学校规定穿校服、佩带学生卡。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烫发、染发、佩带首饰、男生留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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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劳动观念 艰苦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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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自觉维护和清扫教室、寝室和清洁区卫生,表现积极。节约用水、电、不浪费粮食。勇于克服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
劳动观念较强,能参加各项公益劳动,主动清扫教室。寝室、清洁区卫生。生活较为节俭,注意节约水电、粮食。能克服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
能参加公益劳动,但表现一般。偶有不参加劳动的行为。不注意节约水、电、粮食。生活学习中有畏难情绪。 |
劳动观念淡漠,常不参加公益劳动。经常不打扫卫生,生活不节俭,常有浪费水电、粮食现象。怕困难、怕挫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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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品德修养 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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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修养良好。举止文明、服饰整洁,讲究卫生,诚实守信,谦虚谨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保护公物、爱护花木。不损坏或私自折装宿舍、教室设备。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医疗实践中,热心为患者服务,为患者解除痛苦。 |
有较好的品德修养。举止大方、服饰整洁、待人有礼,有较好卫生习惯,为人谦和,爱护公物。有较好医德、医风。在医疗实践中,热心为患者服务,为患者解除痛苦。 |
品德修养欠佳。言谈举止文明,衣着尚整齐。卫生习惯较差。不太注意爱护公物,但无大的破坏行为。有基本医德概念,但关心患者不够,主动为患者服务不够。 |
言谈举止不文雅,衣冠不整,待人缺少礼貌,为人不够诚实和谦虚。不爱护公物,有损坏行为。缺乏良好的医德,不尊重患者,缺乏对患者服务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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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思想实践 是非观念 |
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话以事实为依据,办事从实际出发。是非观念清楚,办事公正,能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
看问题、处理事情基本实事求是,办事较公道。是非观念较清楚。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不太大胆。 |
看问题、处理事情有时带有一定偏见,办事欠公道。不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缺乏实事求是精神,办事不公正。是非观念不清,包庇他人错误,为他人提供伪证。拒绝接受他人正确批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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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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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注意向群众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圆满完成每项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服务。 |
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通过各项活动有一定收获,能按时完成实践报告,质量较高且能参加每次的实践活动。遵守有关规定,为社会作贡献。 |
对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性,表现平平。能按期交纳调查报告,但质量一般。 |
少参加或未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不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忽视向群众学习,不按期交纳调查报告或质量较差。违反有关规定,表现较差。 |
三 考核加减分细则
(一) 操行基础分40分,操行考核加减分得分最多不得超过60分。操行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二)班级操行分:由班主任负责自行制定、报学生科审批。
(三)加分内容: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每受到一次学校通报表扬,奖3分,每受到一次学生科通报表扬,奖2分,每受一次班级表扬奖1分。
2.每获一次卫生大检查10分,相关成员每人奖0.5分。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该室成员均奖1分,室长奖2分。
3.每学期较好的履行其职责的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奖2——4分。
4.每任一期班委、团支委(认真负责、称职)奖1——3分。
5.每任一期班级小组长、团小组长、室长、楼管会成员或其它行政职务者(认真负责、称职)奖1——2分。
6.获得学校表彰的班级,给予相关班、团干部奖2—5分。
7.热心为集体服务,每做一件好事奖1—5分。
8.拾金不昧、善于智卫、与不良风气作斗争者奖1——10分。
9.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或自愿服务,每次奖1分。
10.参加各种竞赛获得个人或团体名次者最低奖1分,每升高一个档次加1分。11.一学期全勤(无迟到、早退、外出、病事假旷课)加10分。
1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加1——5分。
四、减分内容: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减操行分
(一)凡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按以下规定扣除操行分: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一次扣5分;受警告处分扣10分;受记过处分扣20分;留校查看扣30分。
(二)拒绝、刁难学生干部正确管理者扣2——5分。
(三)违反社会公德扣2分。
(四)吸烟、酗酒者、发现一次扣2分,谈恋爱不听教育和赌博者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五)私接电源、烧电炉,发现一次扣10分。
(六)不经允许夜不归宿者扣5分。
(七)不按规定佩带学生卡,一次扣1分。
(八)封楼时间无事回寝室者一次扣1分,未经允许就寝晚归者一次扣3分。违规留宿一次扣10分。
(九)检查寝室卫生不合格者,每次对全寝室成员各扣1分。室长扣2分。
(十)不按时参加清扫的值日生每次扣2分。
(十一)往公共区域(教室、走廊、水房、厕所等场所)乱扔脏物、乱泼脏水、发现一次一人扣5分。
(十二)开会或进教学楼大声喧哗打闹、着装不规范(如穿汗衫、背心、吊带衫、拖鞋、短球裤等),每次每人扣2分。
(十三)穿着不整,化妆、烫发、染发、佩带首饰扣2——10分。屡教不改,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十四)对无理取闹、漫骂、打人者扣5——10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
(十五)对其他违纪行为视其情节扣2——20分
(十六)迟到,早退,外出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3分,三次迟到(早退)计一节旷课,事假(丧假除外)一节扣2分。病假(医务室证明除外)一节扣2分。
(十七)不服从老师管理,对老师无礼貌、侮辱或辱骂教职工,视其情节扣20——5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荆州理工中专部
2018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