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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7年度维稳 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6-03-17 12:10:36信息来源:保卫处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平安校园,强化部门责任和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稳定"的良好工作局面,切实维护学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维稳、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即学院主要领导为学院维稳、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级领导,受学院主要领导委托代行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职能和管理职能,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并向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维稳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做好稳定工作的主动性。

2.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传达学院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3.及时掌握所属各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情民意和部门人员动向,发现问题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做好"面上控制",确保稳定安全。

4.建立健全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畅通师生员工意见反映渠道,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超前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对于因管理不善引发的矛盾,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并报告,做到不激化矛盾,确保解决矛盾不出部门和学院。

5.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各种非法组织对校园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并迅速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加强网络管理和网络信息监控,采取措施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7.提高管理决策水平,注意工作方法,不因管理不善产生各类不稳定事端。

8.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稳定工作。

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1.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和法纪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2.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责任制,将部门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规范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3.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4.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预防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一旦发现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要立即向学院办公室报告。

5.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对在学院内进行施工的施工队和经商户、承包商,主管部门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体育场、食堂、学生公寓是教学科研和师生活动的重要场所,相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7.加强对现金、票证、物资设备、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相关部门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8.加强对部门临时聘用人员的申报、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到"情况明、证件齐、有人管"。

9.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事故要及时报保卫处和主管领导,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和处理。发生灾害事故,要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综合治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定期对所属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常识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落实内部消防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所属部门、落实到人。

3.健全消防制度,规范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4.定期开展内部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5.维护和保管好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保卫处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6.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五、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工作职责

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对象(教工、学生)及部分人群(外来人员)采用不同方式开展安全教育。

2.在本部门师生员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进行应急避险知识、自我保护意识、逃生自救技能、初起火灾扑救、突发情况疏散以及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控传染性疾病、防范恐怖袭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在本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危险物品以及贵重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安全隐患;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

4.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保卫处书面报告。

六、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机关和学院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empirenews.page--]2.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节假日、敏感日期的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程序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分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学院主要负责人。

 

3.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紧急情况、学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消防事故,以及学生发生的异常思想动态和行为,要及时分别向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和学工处报告,并统一归口由学院办公室对外报送、公布相关信息。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各部门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涉及到学院安全稳定等重大事件的采访。

七、考核与奖惩

1.认真贯彻执行《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维稳  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将安全责任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做到六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2.学院年终按责任书的要求进行检查,并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3.对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和因迟报、漏报、错报及瞒报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以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和部门各存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责任期为20171120171231,如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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