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17
12:10:38信息来源:保卫处点击量:
二、监控室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识别能力、处置应变的能力,上岗前必须接受业务培训,能熟练操作监控系统。
三、监控室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操作流程及工作台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做好各类规章制度的上墙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确有事需要请假时,经保卫处领导同意并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五、监控室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情况,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并与巡逻人员保持联系,配合其查找可疑目标;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六、监控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当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