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11:35:24信息来源:点击量:
各院部:
依据《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优质奖评选办法》(荆理工字[201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荆州理工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学年承担我校教学工作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校外兼课教师。
二、评奖条件
评奖条件包括两个方面:基本条件和优秀度体现。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在教学中注重素质教育和学生能力培养。
2.严格遵守《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本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在专业、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近两学年以第一作者在校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三名)参加院级及以上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注重教学方法改革,因材施教,教学形式多样,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好,学年内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包括学生评教、教师评教、院部领导评教、督导评教、教务处评教、学校领导评教等)优良,深受学生欢迎, 且排名在学校的前10%以内。
(二)优秀度体现
教学优质奖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教师教学工作优秀度遴选与确定。教师教学工作的优秀度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个人教学优秀:表现在个人在教学过程中的投入与取得的成效。
(1)准备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显著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2)通过各种方式激发学生好奇心,提高学生对学习的投入度;
(3)灵活使用各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并支持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2. 团队合作优秀:表现在教学过程中与同行、团队的协作和发挥出的支撑作用。
(1)与团队其他教师积极交流、分享教学经验,指导助教和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在帮助团队其他教师教学职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
(2)积极配合院部,为促进学生学习、提升教学效果作出贡献。
3. 持续改进优秀:表现在教学职业发展方面的努力。
(1)定期总结、检讨教学活动,改进和完善课程;
(2)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学生获得更佳的学习体验;
(3)兼顾专业发展与教学发展,以教科研支撑、反哺教学;
(4)积极参与和自己教学活动相关的教学经验交流与研讨会议、讲座、培训等,吸取、借鉴他人的教学经验,提升自己。
三、推荐名额
教学优质奖获奖名额按本学年任课教师总数的5%进行推荐,各院部推荐名额见表1。
表1 各院部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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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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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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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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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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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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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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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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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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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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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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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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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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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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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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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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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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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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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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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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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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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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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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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软件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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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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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院部推荐。教师本人向院部提出申请,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申报表》(附件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各院部应根据评奖条件和推荐名额向学校提交获奖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名额不得突破指标规定数。请各院部填写《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经院部签字盖章后,随申报表、支撑材料复印件一起于2016年7月7日前报教务处陈欢欢老师处。
2.学校审核。学校对各院部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
3.表彰奖励。学校确定教学优质奖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后,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一: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申报表
附件二: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教学优质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