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开放教育2023年春季学期随时报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27 16:11:2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国开文件精神,为满足学习者的多样化终身学习需要,促进开放教育资源能够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决定遴选部分分部(学院)开展开放教育2023年春季学期随时报名招生试点工作,探索随时接受学生报名,实现全年滚动招生、常态化招生工作机制,动态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报名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请有意参加试点工作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填报"2023年春季学期随时报名试点工作申请表"(附件1),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126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电子邮箱:hbkdzsb@hbou.edu.cn

二、试点新生录入与招生计划执行

各试点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在试点工作阶段按照不超过上一个学期招生规模的50%原则实际控制教学点新生录入人数。2023年春季招生计划待国开正式批复后,以批复计划数为基础开展招生工作,试点工作阶段录入学生与2023年春季学期启动正式招生后录入的学生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国家开放大学均按照202331日入学时间报学信网注册学籍,具体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三、试点招生专业

试点工作阶段原则上以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可招生专业为基础,结合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专业调整情况(附件2),为试点招生专业范围。

待国开《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申报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后,以该文件确定的2023年春季正式招生专业为准,适时调整招生专业范围并正式启动2023年春季新增招生专业申报。

四、试点招生学习中心

因系统外学习中心未完成报教育部审批流程,新增学习中心材料也正处于报送国开审批阶段,故试点工作阶段只在确定参加试点单位的系统内学习中心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五、注意事项

开展随时报名招生试点工作是开放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重要探索,请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充分认识该项试点工作的意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快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并予以申请。确认参与到试点工作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须加强对各教学点的指导,保证试点工作各项内容平稳有序推进,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其基本权利,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不足。试点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情况,请与省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省校与各试点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共同探索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及时推进随时报名招生工作的配套改革工作。

六、联系方式

省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梅梅、王将

联系电话:(027)87526288

电子邮箱:hbkdzsb@hbou.edu.cn

 

 

 

 

附件:1. 2023年春季学期随时报名试点工作申请表

      2. 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专业调整情况

 

 

                                   湖北开放大学

                                 2022125

附件1

2023年春季学期随时报名试点工作申请表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

序号

学习中心5位批准号

学习中心名称

22秋实际招生人数

1

XXXXX

拟申请参加试点工作学习中心名称

XX

2

 

 

 

3

 

 

 

…..

 

 

 

主管招生工作校(院)领导:

 

 

备注:本次试点工作学习中心范围仅限可招生系统内学习中心,请申请参与试点单位以学习中心为单位填报上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