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申报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27 16:14:17  发布人:  浏览量: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相关学院:

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23春季学期招生准备工作,现就本学期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申报招生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习中心

2023年春季新增学习中心按《关于开展学习中心专项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2210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新增招生专业

2023年春季学期拟招生专业(方向)181个,其中,高中起点本科专业12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57个、专科专业(方向)112个。具体情况见附件1

按照《关于开展招生管理改革的通知》(国开招〔20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总部根据申报单位和专业类别的不同,对新增招生专业实行备案或审批,学习中心申报新增招生专业在所属分部已开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的,由所属分部审批,按备案方式报总部。分部要根据学习中心的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组织能力,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审批职能,确保学习中心审批质量。总部将加大对学习中心综合办学能力和分部对学习中心的教学支撑能力的检查,完善学习中心的退出机制。

所有分部新增专业均须对照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向总部报送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并将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增招生专业师资情况表)word版发送至xuekk@ouchn.edu.cn电子邮箱。

(一)备案

1.分部在总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照总部规定自主选定招生专业。分部每季新增招生专业在限额以内的(本科不超过3个、专科不超过3个),由分部按照总部相关要求自行审核,报总部备案。

2.学习中心在所属分部已开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规定自主选定招生专业,报分部审批,审批通过的,报总部备案。

3.新增招生专业,须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填写新增招生专业的基本信息及师资情况、提交新增招生专业报告。

4.总部将结合分部、学院已开专业的网络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对新增招生备案专业进行综合考量。

(二)审批

分部超出限额的新增招生专业由总部审批。相关学院及所属学习中心的新增招生专业由总部审批。新增招生非总部牵头建设专业以及护理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药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护理(专科)、药学(专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专业由总部审批。

1.分部、相关学院新增招生专业需由总部审批的,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并提交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新增招生专业报告、拟新增招生专业办学条件、拟新增招生专业师资情况表等纸质材料。

2.拟新增招生专业为护理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药学(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护理(专科)、药学(专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的,还须提供当地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件。

3.拟新增总部牵头建设专业的,还须得到该专业建设单位的同意。

4.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需要总部审批的,由分部、相关学院按照总部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总部提交拟新增招生专业报告、拟新增招生专业汇总表、拟新增招生专业办学条件、拟新增招生专业师资情况表等材料,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进行填报。

(三)注意事项

因系统外学习中心专项清查工作及新增系统外学习中心工作正在进行中,已有系统外学习中心本次暂停申报新增招生专业,申请新增系统外学习中心仅可在分部(学院)已开设专业范围内选择开设专业;系统内学习中心可正常进行新增专业申报。

三、招生计划

各分部、相关学院负责汇总各自学习中心的计划招生人数、编制招生计划,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填写报送各本专科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总部将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审批下达各分部、相关学院的招生计划。

1.各分部、相关学院要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市场生源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和办学能力等,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2.总部将根据各分部和相关学院的教学支撑能力、往季招生规模、申报计划数、学费拖欠情况、往年教学检查结果及考试违规违纪情况等因素统筹下达招生计划。在总部招生计划总盘子范围内,招生计划向本科专业倾斜,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审批。

3.各分部、相关学院继续实行"招生规模自控""专业招生计划横向调剂",分部和相关学院负责调控各专业、各学习中心的招生规模。

4.2023年春季学期,总部将继续严格监控各分部、相关学院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分部和学院需严格执行。

5.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办学。

五、申报要求

1.各分部、相关学院的有关申报材料应为学校或相关学院正式文件,文件以活页装订后报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相关申报表格可从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下载打印,经主管校领导或相关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

2.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1230日。请各分部、相关学院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统填报,书面申报材料报总部招生办公室,电子版(盖章PDF版)发招办邮箱(zhaoshb@ouchn.edu.cn)。

3.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根据各分部、相关学院申报情况,确定并印发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六、联系方式

(一)总部招生办公室

人:董文斌、鲍

联系电话:(010) 57519567

E-mailzhaoshb@ouchn.edu.cn

(二)总部学科与课程管理科

人:夏冬梅

联系电话:(010)57519027

E-mailxuekk@ouchn.edu.cn

(三)国家开放大学信息化部

人:任冉、刘婷

联系电话:(010)5751937157519374

E-mail renran@ouchn.edu.cn liuting@ouchn.edu.cn

(四)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招生管理模块技术服务

人:孙聚良、王

联系电话:1853089824013651172265

E-mailsunjuliangsmile@126.comwangjiaotx2022@163.com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拟招生专业

2.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模块及填报要求

 

 

 

                             国家开放大学

20221226

(依申请公开)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拟招生专业

 

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拟招生专业181个(方向),其中:高中起点本科专业12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57个(方向)、专科专业112个(方向)。

一、高中起点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软件工程

2

工商管理

3

会计学

4

学前教育

5

汉语言文学

6

护理学

7

药学

8

法学

9

健康服务与管理

10

行政管理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金融学

2

法学

3

社会工作

4

学前教育

5

学前教育(0-3岁婴幼儿教育方向)

6

小学教育

7

汉语言文学

8

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

9

汉语言

新疆分部

10

汉语国际教育

11

英语

12

商务英语

13

广告学

14

数学与应用数学

1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矿山机械方向)

煤炭学院

1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导弹工程方向)

八一学院、空军学院、军学院

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航空军械工程方向)

八一学院、空军学院、军学院

19

车辆工程(车辆装备技术保障方向)

八一学院、空军学院、军学院

20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学院

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2

软件工程

2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4

土木工程

25

水利水电工程

26

测绘工程

八一学院、空军学院、军学院

27

化学工程与工艺

石油和化工学院

28

化学工程与工艺(洁净煤方向)

煤炭学院

29

采矿工程

30

药学

31

护理学

32

工程管理

33

工程造价

全 国

34

工商管理

35

市场营销

36

会计学

37

财务管理

38

人力资源管理

39

物业管理

现代物业服务与不动产管理学院

40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41

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

42

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

43

行政管理

44

物流管理

45

电子商务

46

会展经济与管理

天津分部

47

酒店管理

旅游学院

48

车辆工程

49

健康服务与管理

50

飞行器动力工程

空军学院

51

书法学

52

机器人工程

全 国

5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全 国

三、专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

2

测绘工程技术

八一学院、空军学院、军学院

3

建筑工程技术

4

建设工程管理

5

工程造价

6

现代物业管理

7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8

数控技术

9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

八一学院、空军学院、军学院

11

分析检验技术

石油和化工学院

12

药品经营与管理

13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6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

18

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技术方向)

19

大数据技术

2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1

移动应用开发

22

护理

23

药学

24

药学(天然药物方向)

25

健康管理

26

中医养生保健

生命健康学院

27

金融服务与管理

28

保险实务

29

财富管理

30

信用管理

31

大数据与会计

32

工商企业管理

33

市场营销

34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5

茶艺与茶文化(茶叶评审与营销方向)

36

茶艺与茶文化(茶文化方向)

37

电子商务

38

现代物流管理

39

旅游管理

40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方向)

41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2

广告艺术设计

4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4

服装与服饰设计

纺织学院

45

室内艺术设计

46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青海分部

47

传播与策划

48

学前教育

49

小学教育

50

中文

51

应用韩语

52

社会体育

53

法律事务

54

社会工作

55

社会工作(老年方向)

56

社区管理与服务

57

人力资源管理

58

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方向)

59

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

60

行政管理

61

行政管理(基层管理方向)

广州分部

6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63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64

应用英语(语言教学方向)

65

应用英语(商务交际方向)

66

应用英语(文旅服务方向)

67

体育运营与管理

6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福建分部

69

软件技术

软件学院

70

智能控制技术

铸造学院

71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邮政学院

72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青海分部

73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空军学院

74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青岛分部

75

中药学

全 国

76

社会工作(国防动员与国防教育方向)

天津分部

77

党务工作

全 国

四、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高中起点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园林

2

园艺

五、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园艺

2

农村区域发展

3

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

湖南分部

4

园林

六、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高中起点专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设施农业与装备

2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3

园艺技术

4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5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电商方向)

6

林业技术

7

园林技术

8

畜牧兽医

9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10

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

11

电子商务(农副产品营销方向)

甘肃分部

12

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

湖南分部

13

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

七、新型产业工人培养与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范围

1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煤炭学院

2

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矿山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方向)

煤炭学院

3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

4

安全技术与管理

5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6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甘肃分部

7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8

数控技术

9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10

智能焊接技术

11

模具设计与制造

铸造学院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方向)

14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6

空中乘务

1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8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19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

21

大数据技术

22

眼视光技术

23

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现场管理方向)

广州分部、青岛分部、实验学院

24

连锁经营与管理

广州分部、实验学院

2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6

现代物流管理

27

现代物流管理(国际航运方向)

青岛分部

28

会展策划与管理

2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0

应用化工技术

北京分部、天津分部、河北分部、山西分部、内蒙古分部、辽宁分部、吉林分部、黑龙江分部、南京分部、浙江分部、宁波分部、安徽分部、福建分部、江西分部、山东分部、青岛分部、湖北分部、重庆分部、陕西分部、甘肃分部、青海分部、实验学院

3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产品工艺与维护方向)

天津分部、内蒙古分部、黑龙江分部、南京分部、安徽分部、福建分部、厦门分部、江西分部、山东分部、青岛分部、湖北分部、武汉分部、湖南分部、甘肃分部

32

应用化工技术(能源化工方向)

石油和化工学院


附件2

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模块及填报要求

 

序号

内容模块

要求

1

专业名称、专业层次、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或专业大类

应与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2

实施主体、范围与时间

1.说明该方案的具体实施单位与范围;

2.该方案的拟启用时间

3

入学要求

应与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4

培养目标

应与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或在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5

培养规格

应与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6

课程体系说明

1.课程模块设置、课程设置;

2.纳入实施性培养方案中统设课的课程说明及课程考核方式。(如非统设课不在现行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中,请不要随意纳入实施性培养方案。需按增设非统设课流程先行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加入。)

7

毕业规则与学位规则

应与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8

实施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1.应以分部教务系统打印输出版为准制定;

2.模块最低设置学分、模块最低毕业学分等应符合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程表的要求

9

教学方式与支持服务能力

包括课程的教学方式、实践实训、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设施设备等内容

备注:第689项须重点填写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申报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国开招函〔2022〕13号).pdf
文件类型: .pdf 63acc7d86bca91356fccfe4c0c7fb360.pdf (625.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