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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案编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0-07-05 18:25:14信息来源:点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教案编写的规范与管理,帮助教师精心设计和组织好课程的授课内容和教学进度,促进教学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对该课程教学活动的总体设计和组织安排的构思与记录,是教师实施教学过程的基础,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
    第三条 所有任课教师都要编写教案,上课必须携带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第二章 编写原则
第四条 教案是以章节和课时为单位编写的教学具体方案,是对课程的教学设计,是上课的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课程目标、授课内容章节及名称、教学重点及难点、学时安排、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小结、作业布置等要素。
    第五条 任课教师编写教案,不是对教材的简要抄录,也不是对教学参考资料的捏合,而是教师在深入理解教材,考虑学生实际,结合有关教学资料的基础上,对课堂教学进行精心设计的书面记录。
    第六条 要求每个任课教师必须做到提前备课,可以章节、模块、项目等为体例来编写教案,但每次课必须有一个完整独立的教案,做到次次都备案,次次有教案。
    第七条 任课教师需要根据课程的内容和特点,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与教学风格,充分发挥教师个性、特点和才华,编写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案。
    第八条 教龄三年或三年以内的教师必须手写教案,字迹均美观整洁。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可打印教案,但教案编写必须使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师专用的教案本,不可随便其它纸张或笔记本进行编写或打印。
第三章 编写基本要素
第九条 授课内容章节及名称是指教学内容所在教材的章节,授课内容名称是每次课教案编写的第一项,必须用醒目的字体。
    第十条 教学目标是指学生通过整个课程或某一课堂的学习,预期达到的效果,一般包括知识目标、技能目标、情感价值目标等三维教学目标。
    第十一条 教学重点是学生本次课学习必须着重掌握的内容,教学难点则是学生本次课学习掌握起来很困难的内容,重点与难点不可混为一谈。教学小结中必须体现出学生能够掌握重点,突破难点,否则即为教学效果不理想。
    第十二条 学时安排即教师每次授课的学时,原则上为2学时或4学时为单位,来编写一次独立完整的教案。
    第十三条 教学方法是指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要求,在教学活动中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的总称。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教学方法为教学效果服务,鼓励教师大胆尝试,但原则上一次课不可使用过多的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  教学手段是指师生教学相互传递信息的工具、媒体或设备。互联网+时代,鼓励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特点与内容,尝试使用新颖的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 教学过程是指师生在共同实现教学任务中的活动状态变换及其时间流程,是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一般包括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归纳小结、作业安排五个环节。要考虑到相互间的衔接、过渡,充分反映教师教学设计思想,体现教师的教学经验和风格。
第十六条 教学过程每个环节均需进行授课时间分配,确保课堂时间精准合理安排,确保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 教学小结是指教师对本次课整个教学环节设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教学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应用,师生双边活动的设计,教学效果等课堂教学过程的总结与分析,为今后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课后作业是学生巩固所学内容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学习效果反馈的直接体现。原则上任课教师每次课均布置作业,形式可依据课程内容决定。
第四章 教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准备好该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教案,新开课的教师必须准备好该课程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教案。
第二十条 教案检查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方式之一。任课教学的教案检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教研室进行开学、期中、期末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将组织各教学督导,组成期末教学检查小组,对各院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期末检查评比,并提出意见、要求与建议,以帮助任课教师更好地做好教学设计,编写优质的教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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