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省考试院和上级主考院校的最新通知,凡需现在申请本科毕业的自考学生,必须要按省考试院的要求替换不合格的照片,请相关考生按上级要求提供申请替换照片的相应材料,申报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影响其毕业证的办理!现转发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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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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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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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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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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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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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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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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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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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册电子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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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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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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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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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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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变更原因及助学机构意见:
原注册电子相片采集人姓名: 相片变更经办人签名:
助学机构分管自考工作负责人签名(单位签章):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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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变更原因及主考学校、学习服务中心意见:
原注册电子相片审核人姓名: 相片变更经办人签名:
郑重承诺:申请办理相片变更,上述内容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校承担。
主考学校、学习服务中心分管自考工作负责人签名(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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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意见:
责任人签名: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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