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仪表自动化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化工仪表自动化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以化工仪表维修工职业标准为依据,检验各参赛队伍的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考核各参赛队伍的自动化装置安装与调试能力、工程实施能力等职业素养,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与建设,加强校企合作,提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方式与竞赛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2名队员(设场上队长1名)及2名指导教师组成。竞赛采取文明操作、过程评价、工艺评价和功能评价相结合评比赛程。
(二)竞赛内容
1.确定原则
基于化工仪表维修工的典型工作岗位,以《国家职业标准》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为基本原则。
2.理论知识考核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要求确定考核标准。包括选择题与判断题两种题型,采用计算机自动组卷,自动评分。考核范围详见附件一。考核时间为70分钟。命题范围及题型权重详见下表。理论成绩不记入比赛总成绩,只作为考取化工仪表维修工技能证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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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范围及题型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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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 |
知识点 |
选择题 |
是非题 |
分项权重 |
权重(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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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 |
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仪表的工作原理 |
10 |
5 |
15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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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故障原因分析方法 |
6 |
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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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表电源、气源要求 |
3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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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仪表基本知识及操作方法 |
8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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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表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
4 |
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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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选型与仪表装配知识 |
6 |
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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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配件的使用 |
5 |
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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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控制系统(PLC、DCS) |
基本原理 |
2 |
1 |
3 |
15 |
|
卡件知识 |
4 |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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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修规程 |
2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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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障排除方法 |
2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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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操作与维护 |
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
8 |
2 |
10 |
60 |
|
系统维护 |
8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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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修规程 |
8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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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障判断及处理方法 |
2 |
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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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数整定 |
5 |
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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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逻辑控制知识 |
8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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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化工工艺基本知识 |
1 |
1 |
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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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 |
3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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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 |
3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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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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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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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100 |
50 |
150 |
150 |
注:电子版题库5月中旬在大赛官网上发布。
3.技能操作考核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化工仪表维修工(高级工)要求确定技能竞赛内容和考核标准,兼顾各相关院校的可操作性。
(1)变送器校验与组态
竞赛目的:考查选手对常规仪表技术掌握的基本知识,考查选手对常规仪表的组态和调校等方面的操作技能,考查选手使用标准仪器技能。
竞赛时间:60分钟。
竞赛方式:现场实物操作。
竞赛要点:提供EJA变送器(使用BT200手操器),按所提供的工具、仪表和标准仪器进行安装、调校、组态。
竞赛说明:提供的器材有:手操器一台;压力校验仪一台;压力发生器一台;数字万用表一块;250Ω电阻一个;所需的连接线和接头若干。
备注:个人单独完成。
(2)DCS控制系统仿真组态运行
考核点:能熟练使用常用组态软件,根据控制要求进行一个完整的项目组态(80~100点左右)。
竞赛方式:仿真运行,为每个参赛队提供2台PC机,初始化硬盘一个,竞赛题目由大赛总裁判长现场抽取。
竞赛时间:120分钟
竞赛要点:利用组态软件,实施一个完整的化工反应装置的DCS项目。包括I/O 测点、标准画面、控制流程图组态等。
备注:团队共同完成。
(3)过程控制系统运行调试
考核点:
① 熟悉工艺,查找并排除控制系统工艺故障;
② 维护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各类卡件;
③ 根据工艺要求,进行系统投运,参数整定。
④ 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查找并排除在线设备的故障。
竞赛方式:实物操作
竞赛时间:120分钟
竞赛要点:对DCS的各类卡件进行设置、维护;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查找并排除在线仪表故障;根据工艺要求,对控制系统进行参数整定。
备注:团队共同完成。
四、竞赛规则
1. 竞赛所需设备由大会提供,各参赛队根据竞赛要求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2. 参赛队分批次参加竞赛,由抽签确定参赛队的比赛时间和比赛工位,同一批次比赛的参赛队采用相同的比赛任务。
3. 每项比赛连续进行。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工位的计算机规定的文件夹内存取比赛文档。
4. 因设备自身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比赛,由大会总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5. 若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的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比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 参赛队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在比赛结束后与参赛队选手在一起签字确认。
7. 比赛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能完成比赛项目者按计分标准扣除相应分数。
8. 禁止选手将任何存储设备和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赛场内,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
9.参赛院校报到后即抽签确定参赛顺序;凭参赛选手身份证领取参赛选手参赛证,参赛证为选手参赛的凭据,仅提供选手参赛顺序和参赛号码,不显示参赛选手其他个人信息。
10.参赛选手持参赛证和身份证,按竞赛顺序、项目场次和时间,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并抽签确定技能操作工位。
11.检录后的选手应提前十分钟到达赛场,从竞赛计时开始,选手迟到十分钟及以上者,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12.参赛选手应按竞赛规则、项目及赛场要求进行竞赛,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盘、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赛(考)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执行赛场纪律。
1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应佩戴参赛证并根据竞赛项目要求着装,衣着整洁,举止礼貌,服从裁判。若对裁判评分有异议,应于赛后两小时内由领队书面向裁判组提出申诉,由仲裁判组调查核实,做出处理意见报大赛组委会决定。
14.发现不符合规定参赛条件的选手,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赛资格。
15.竞赛选手如提前完成比赛任务,应在指定区域等待,待该场竞赛全部结束或经项目裁判长批准,方可离开考场。
16.竞赛中如遇竞赛设备、电源或监测仪器故障,应在选手报告裁判后,裁判核实报告项目裁判长评判。确因故障而耽搁竞赛,竞赛时间可由项目裁判长决定是否酌情后延。如有争议,可报请竞赛条件评判组裁定。(竞赛条件评判组由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项目筹备组组长等组成。)
17.竞赛期间,除本场参赛选手、竞赛裁判员、竞赛场地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赛场规定位置,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18.竞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两位小数,如出现相同分数,小数点位数后延。
19.参赛队按总成绩排出名次后,依据本次大赛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五、评分方式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评分说明
(1)理论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根据参赛选手上机考核由计算机直接评分,满分100分。此成绩不记入比赛总成绩,而是作为比赛选手获取化工仪表维修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依据。
(2)其余项目成绩由当场裁判根据评分标准判定。
(3)三项成绩均按100分计,变送器校验与组态统计个人成绩,DCS控制系统仿真组态运行、过程控制系统调试运行只计团体成绩。
(4)大赛采用过程考核,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现场操作规程制定评分标准,按步骤给分,采用扣分制。
(5)相同分数的竞赛队伍(或选手),竞赛项目中用时少者胜出。
2.评分方法(百分制)
个人得分: Ai×30%+B×35%+C×35%
Ai —变送器校验与组态个人得分
B — DCS控制系统仿真组态运行团体得分
C — 过程控制系统调试运行团体得分
团体得分:A均值×25%+B×40%+C×35%
A均值 — 参赛队变送器校验与组态项目平均得分
B — DCS控制系统仿真组态运行项目团体得分
C —过程控制系统调试运行项目团体得分
说明:均值是一代表队二名参赛选手某一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二)奖项设定
赛项设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