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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设备维修赛项规程

发布时间:2016-02-14 13:17:16信息来源:化学工程系点击量:

一、赛项名称

化工设备维修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促进校企合作培养适应石化产业及其装备技术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拓展和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开展与全国化工类企业职工竞赛相同项目、设备、场景和要求的竞赛,展示高职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成果,促进职业院校之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成果交流。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和2名指导教师组成。竞赛项目分为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镶配件制作、机泵拆装运行三个部分。竞赛时,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镶配件制作两个部分由2名选手分别参赛,机泵拆装运行部分由2名选手共同参赛。

(二)竞赛内容

本赛项参照化工检修钳工高级工以上相应的专业技术基础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设置竞赛项目和内容。具体竞赛内容如下:

1.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竞赛

主要以高于化工检修钳工(三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组织命题。包括选择题与判断题两种题型,其中:选择题60题(40题单选+20题多选)、判断题40题。具体专业基础范围见下表。

 

 

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竞赛范围

竞赛范围

专业基础子范围

选择题

(含多选)

判断题

标准规范

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

2

2

安全防护及管理

安全防护

3

2

组织管理

1

1

机械基础

图纸识读,公差与配合

3

2

化工机械常用材料和热处理

4

3

机械传动和液压传动

4

2

轴承与润滑

4

4

化工机械基础

静设备

8

4

动设备

10

5

管路阀门

4

2

动静密封

3

2

检修基础

转子动静平衡

3

2

工具、量具和仪器

4

3

故障诊断原理和方法

2

2

机械计算

理论计算和工艺计算

3

2

相关专业基础

相关专业基础

2

2

合计

60

40

赛题直接从题库中由计算机随机生成,选手考完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评分。

2.镶配件制作竞赛

选择典型凹凸扣合镶配件进行竞赛,要求按照零件图的要求制作镶配件,采用现场加工工件方式,在钳工工作台、台钻、划线平台上进行技能操作,分别考核划线、锯割、锉销、錾削、钻孔、铰孔和对尺寸、形位公差的控制,并在操作过程中考查工具、量具的合理使用、考核选手安全操作和文明生产。

3.机泵拆装运行竞赛

机泵拆装运行竞赛项目采用由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制造,兰州英克石化有限公司参与改造的专用泵阀管路装置,要求2名竞赛选手相互合作,对管路系统中的化工用IH80-65-160Y型离心泵进行拆卸、清洗、检查、安装、找正、调试与试车。主要考察泵的拆装、联轴器找正以及设备运行能力。包括拆卸顺序正确,零部件的清洗、记录与检查项目齐全,工具使用正确合理,零部件与工具摆放整齐,装配工序正确,进行整机检查,使用联轴器找正专用仪器,画联轴器计算图,计算垫片调整量以及开车前准备、试车、停车等。

(三)竞赛时间

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竞赛:1.5小时

镶配件制作竞赛:4小时

机泵拆装运行竞赛:2.5小时

四、竞赛规则

1. 本次竞赛分3个竞赛项目,在总成绩中专业基础竞赛项目占20%,技能操作中镶配件制作竞赛项目占40%,机泵拆装运行竞赛项目占40%

2. 各参赛队在报到时领取参赛选手的参赛证,作为参赛依据。

3. 参赛选手应持参赛证和身份证,按竞赛指南指定的项目检录时间到规定地点(赛场报到处或检录处)报到,从竞赛正常开始计,迟到1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

4. 专业基础竞赛在计算机上进行,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进入赛场。

5. 参赛选手在技能操作竞赛中的操作工位、竞赛设备,通过现场抽签产生。

6. 参赛选手要自觉遵守赛场纪律、衣着整洁,按各竞赛项目的规则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7. 对于裁判的评分有疑义,不得当场与裁判争执、顶撞,应于当场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由领队书面向裁判组提出申诉,由总裁判长或裁判委员会处理;对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竞赛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处理。

8. 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选手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 竞赛结束,参赛选手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然后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如提前完成作业,选手应在指定的区域等待,待该场竞赛全部结束或经项目裁判长批准,方可离开赛场。

10. 竞赛过程中如果竞赛设备、电源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提前由裁判报告项目裁判长并由竞赛条件评判组评判,因故障而耽搁竞赛,竞赛时间可酌情后延。(竞赛条件评判组由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项目筹备组组长等组成。)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而无法继续竞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选手或该队竞赛。

11. 竞赛期间,除本场参赛选手、竞赛组委会成员、观摩学校代表及嘉宾、竞赛裁判员、竞赛场地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赛场规定位置,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12. 竞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两位小数,如出现相同分数,小数点位数后延。

13. 参赛选手按总成绩排出名次后按本次大赛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14. 发现不符合竞赛文件规定的参赛条件的,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五、评分原则、评分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原则

本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考核选手的职业综合能力、团队的协作与组织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二)评分与记分方法

1.专业基础竞赛由计算机自动评分,满分100分。需选手在现场签字确认。

2.技能操作竞赛由裁判员依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规范程度、操作质量、文明操作情况和操作结果,按照技能操作规范评分细则对每个项目单独评分后得出成绩。

3.对于每个参赛选手,专业基础竞赛、技能操作竞赛均以满分100分计,最后按照所占比例(化工设备维修专业基础项目占20%,镶配件制作项目占40%,机泵拆装运行项目占40%)换算后的得分进行加和计算个人总分。两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为团体总分。

4.竞赛名次按成绩高低排定,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技能成绩高者为先,实际操作技能成绩相同时,按竞赛完成时间短者为先。

5.在竞赛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参赛项目的得分,并在其所在院校总分中扣除10分。

(三)奖项设置

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安全保障

(一)安全操作要求

1.选手进入竞赛场地,须统一身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裁判身穿裁判服。所有进场人员禁止穿钉子鞋和高跟鞋,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严禁在竞赛现场抽烟、禁止拨打手机、接听来电或发送信息。

2.竞赛选手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独立操作和操控装置,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3.竞赛结束,选手须检查装置是否处于安全停车状态、设备是否完好,并清整维护现场,在操作记录上签字后,将工件成品或分析记录、检查报告单等交给裁判,现场确认裁判输入评分表的数据后,经裁判允许即可退场。

4.比赛期间,若突遇停电、停水等意外,应按裁判要求冷静处理。

(二)赛场安全保障

1.赛场提供稳定的水、电设备,严格按照要求配备防火防爆及其他安全设施。

2.赛场设有保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3.赛场设有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区,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设有安全通道,大赛观摩、采访人员在安全通道内活动,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4.成立比赛期间突发事件处理指挥工作小组,并制定竞赛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裁判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赛项裁判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判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书面申诉,在接到书面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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