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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1-13 23:16:46信息来源:点击量:

为建设一批具备教学、生产、培训和鉴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实训基地,实施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紧迫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对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提出如下规定:

一、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工作目标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学院各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能满足本专业学生实训、实习的校外基地,并同实训、实习基地的有关单位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实训、实习基地必须选择基础素质较好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生实训、实习合作关系。

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对独立的实训、实习基地。

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工作责任

1. 各学院部工作责任

根据系部和专业的特点,各教学系部负责联系和选择,建立实训、实习基地的单位、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训、实习基地的事宜。

负责在实训、实习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保证学生在日常管理和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负责实训、实习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

负责将建立实训、实习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审批,教务处备案,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2. 教务处工作责任

负责制定学校各教学系部建立实训、实习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训、实习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各教学系部完成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任务。

协助有关的教学系部联系实训、实习基地。

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训、实习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三、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原则

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要遵循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实训、实习基地的管理中,对实训、实习基地必须要求:

1. 根据教学的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管理。

2. 派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训、实习教师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3. 负责实训、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 为实训、实习学生安排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在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管理中,学校要做到:

1. 为实训、实习基地提供教学、教材等信息资料,并对实训、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教学业务培训。

2. 为实训、实习基地单位提供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3. 请实训、实习基地的专家、领导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性教学管理。

4. 根据实训、实习学生的人数和时间的长短,支付适当的费用。

四、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

1. 各教学系部在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上报实施性计划时,应将学生的实训、实习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训、实习单位。在学生进入实训、实习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训、实习方案送达实训、实习单位。

2. 选定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训、实习单位协商,聘请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训、实习计划的具体事宜。

 3. 组织学生在实训、实习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训、实习前,教学系部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的,请有关实训、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训、实习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4. 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训、实习后,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除委托对学生进行管理外,集中实训、实习的,系部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训、实习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5. 实训、实习结束,系部要认真听取实训、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训、实习成绩考评和实训、实习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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