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13
23:27:43信息来源:点击量:
1、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各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是本室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做好防火、防毒、防爆、防盗、防电等安全工作。
2、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维护和使用,未经本室实验员许可,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室内仪器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启动和停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对易燃易爆及强腐蚀剂等应按规定领取和存放,高频电流及超高压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与管理制度。
4、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本室的安全基本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下班时,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切断水、电源,关闭好门窗。
5、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准备齐全,科学摆放,不允许借用挪用。
6、发现事故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得隐瞒或拖延,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7、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管理者有权停止其实验实训项目,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下班时要检查电源,水源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