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4-20
01:16:14信息来源:图书馆点击量:
1.阅览室对本院教职工和在校生提供图书、期刊、报纸、过刊文献提供开架阅览服务,读者可自由取阅、每次限取一次,阅后放回原处。
2.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在室内阅览。不得携带书包和个人书籍和个人杂志(随身携带的书包和私人物品妥善存放到规定的地点、贵重物品如学生、银行存折、手机、饭卡要随身携带),不得擅自将图书报刊带出阅览室,报刊阅览室文献一律不外借。
3.借书处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正确使用代书板,每限取一册,阅后放回处,取走代书板。如确认要借,书和代书板一起取走,返回借书台,交经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4.读者阅览时要爱护书刊和设施设备。不得在书刊上涂改、勾画、圈点、不得撕损、剪裁,违者按加赔赔偿。对有意损坏、偷窃报刊文献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携带手机的读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
6.读者入室要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室。
7.读者出室,如遇到检测仪报警,须自动接受工作人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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