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运动场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5-12-29
10:45:49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处点击量:
为加强运动场的管理,确保学生正常运动休闲所需,延长运动场使用寿命,制定如下规定:
一、 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00—12:00、下午14:00—22:00;星期六、星期日关闭;大雨、大雪天关闭;寒暑假关闭。
二、 运动场规定
1、运动场由学工处管理、使用。后勤处负责维修。所有进出运动场的人员,必须服从学工处及运动场管理员的管理,并遵守制度。
2、运动场原则上只用于全院师生上体育课、课外活动和学校集会。
3、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出运动场,不得翻越围栏。
4、运动场内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吸烟,嚼口香糖等。
5、禁止自行车、机动车、宠物及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进入运动场。
6、严禁挖、抓、拔、烧、烫草坪及塑胶。
7、故意损坏场地和器材,照价赔偿(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三、 外来人员进入运动场开展活动的规定
1、书面申请(名称、项目、场次、时间等)。
2、经院领导和学工处批准(并报保卫处存档)。
3、到财务处缴费(足球比赛200—500元∕场、运动会1000元∕天)。
4、凭缴费单填表,学工处签字盖章后交运动场管理员。
四、 运动场的安全
1、学生进入运动场开展活动,要树立安全意识,自觉保护运动场地和器材,保护自身安全。
2、凡在运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责,外单位(团队)组织的比赛(活动)由组织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