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学生校外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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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活动管理,规范学生校外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生外出组织活动应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辅导员汇报,经学院(直属系)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
二、学生外出组织活动,自始至终应有学生辅导员或学院(直属系)指定负责人参与;学生、学生辅导员应与学院(直属系)签订安全责任状。
三、各学院(直属系)不应提倡或鼓励学生到校外组织活动。经审批的学生校外活动。其活动范围原则上南不过长江,北不过西干渠,东不过石油钢管厂,西不过荆州城西门。?
四、学生不能参与危险性大,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五、学生外出活动,应加强安全教育,要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活动中如发生意外,学生辅导员应及时向学院(直属系)领导汇报;如因组织、管理不力而发生重大事故,将严肃追究学院(直属系)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六、学生个人校外活动,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