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日期:2021-12-30 09:49:15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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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的行政工作,具体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高等职业教育方针,按照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和总体发展规划,全面谋划本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及实
训基地建设等教学、科研工作规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制(修)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院各专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审核,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上报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院所开设课程的教材的选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院各教研室教研活动和教学检查评估活动的开展。
六、负责本院各项考试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本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上报和学校下拨各项经费的使用。
八、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开展社会服务。
九、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本院教职工的聘任、考核与职称评聘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顶岗实习、毕业、就业等工作的安排与实施。
十二、负责本院教学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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